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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3/6)

气就写好了十个信封,还贴好了邮票。这意思很明白,他希望郑璇每天给他写信,把别后的情况,一一都告诉他。不是说开十天会吗,有十个信封就足够了。

她把信封带走了。在她走后的头几天里,严欣总是沉浸在初恋的欢欣和甜蜜之中,他怀着欣悦的心情,默默地回味着他和郑璇在门前坝土岗上度过的幸福时光。郑璇的一笑,一舒眉,一展手臂,都深深地印在他的记忆里;郑璇柔情四溢的眼波,郑璇恳求般真挚的叮咛,郑那自小改不了的习惯,老是捋一束鬓发咬在唇角的动人神态,更使他销魂动魄,久久地凝思不忘。

她没有每天给他来信,离去好几天之后,才来了一封短短的信,而且开头的称呼是完全出乎意料的,只有一个字:"喂!"看得出,就是这孤零零的一个字,也是写完信之后,在其他什么场合匆匆添上去的,墨水蘸得很浓,字迹也比信上的正文潦草些。尽管如此,他还是很高兴,翻来覆去地把信不知看了多少遍。一个人收工后,走在回寨的社员们后面,他拿出来读一遍;躺在床上,他放下了蚊帐,安心凝神地推敲信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天早上醒来,头一件事就是把信从枕下抽出来,读上一遍,再揣进衣兜。知青之间的关系都很随便,尤其是他和顾易、詹宁华还合得来,要是把信留在枕下,不小心被他们翻到,看到信尾签着的那个"璇"字,这两个人不知要说多少闲话和开多少玩笑哩!

严欣怀着乐滋滋颤悠悠的心情,费神地猜测过多少回啊!郑璇不写他的名字,也不像一些情人那样写些肉麻的甜蜜蜜的称呼,只用一个字称呼,说明了她对自己的亲昵和羞涩,也说明了她内心一种惶惑不定的感情。严欣还发现,郑璇的信,和所有与他通信的同学、朋友、家人的信都写得不同,她写的信,用的全是短句,差不多每句话都不超过十个字。在她写的字里行间,明显地透露出一种亲近的、随和的、温柔的情绪。严欣甚至觉得,她的信,比她本人站在自己跟前讲话,还要动人些。

只可惜这样的信来得太少了。不是在郑璇开会的十天里来的信太少,而是在他们之间那次长长的别离中来得太少了。

省积代会开过了,报纸上也发了消息,上面还捎带提了一句,开会的代表都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去了。严欣怀着急切、焦灼的心情,等待着自己的心上人儿从省城归来。

可是,郑璇没有如期归来。

一封短信告诉了他没有如期而归的原因,她参加了上山下乡优秀知青巡回讲用团,到全省十一个专区、自治州讲用去了。大约要两三个月。

这就是说,他们必须忍受这两三个月的分离。

严欣是多么失望,多么惆怅啊!两三个月,将近一百天,他一个人在令人窒息的沙坪寨生活,该是多么枯燥、乏味啊!

报上发的简讯证明了郑璇的话。跟着,省报上以《火红的杜鹃花》为题,报道了优秀知青郑璇的事迹,说她是山寨贫下中农的好女儿,说她开创一代新风,走着这一代青年的艰苦创业之路。在题目旁边,还登有一张照片,大概是摄影和洗印水平关系,照片模模糊糊,不大清晰,可严欣还能认出,这是她,确确实实是她,他心目中热恋着的郑璇。

这一张报纸送到集体户,在同户的男女知青们中间引起了多么大的震动啊!

"嗬哟哟,郑璇这趟去省城,算是去对了!她窜上去了。又当优秀知青,又登报纸。以后要抽调,当干部,上大学,那是笃定泰山,稳扎稳打了!"詹宁华头一个拍着巴掌欢叫起来。

颜雍谋一边用那双满是泥巴的手抓住报纸,一边"嘿嘿嘿"笑着说:

"我们集体户这乱草窝,算是飞出金凤凰了。哪个和郑璇'轧'上朋友,也能沾上光了。"说完,他瞥了严欣一眼。

"看起来,"顾易自得其乐地扶了扶眼镜,眯眯笑着说,"我们推荐她去,还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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