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明显喜男
角
的同
恋者说:“我在
行为中喜
主动角
,不情愿当被动角
。满足别人的地位低,被人满足的地位
…”年纪小的,条件好的、被人追求的角
地位
;年纪大的,条件差的、追求别人的地位低。因此,就有“刚刚
的人一般不肯接受
,觉得吃亏”“年纪小的连为别人
都不乐意”这样的说法。
男与女
角
的。有人
调自己只有一
角
,从不换为另一
,例如在监狱中就有这
情况,还有古代也有这
情况。(凯查多利,第337页)监狱中的同
恋者就多属于“境遇
同
恋者”,他们中间的同
恋对
多为保护人和被保护人、
者和被
者的关系,其重心不在于恋情,而在于权利关系,因此是不会互换的。古代同
恋者有些属于嫖客与男
之间的关系,或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如古希腊),因此也不互换角
。
当一位同恋者渴望能够得到他意中人的钟情时,往往会说:“你对我
什么都可以”,以对方喜
的
行为方式来取悦于人。此
行为的意义,实在近似在传统文化中女
近似的实质,即作
上的牺牲,换取对方心目中的地位。故此从实在意义上说,将这类被动角
视为被动角
,将另一方视为男
角
,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近代科学已经证明,女
在生理上获得观
的能力不弱于男
,近代观念的发展,也反对把女
禁锢于无
状态,让她们在
的方面等待男
的开发。因此我们宁愿不用男
女
角
的概念,而使用主动被动角
的概念。
对于同恋关系中两
角
孰
孰低的问题,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持“两者无
低之分”这一观
,只有少数人认为“主动角
与被动角
。”
在研究前辈学家的观
时,我们发现有一些人受到这类观
的影响。比如弗洛伊德,认为男同
恋者是停留在
门
阶段的男人,还有人在同
恋者中间划分男
角
、女
角
等。这些论
都有牵
附会的成分在内。有些同
恋者从
获得快
,这是实有的事,但瞬间快
在
生活中的意义不宜夸大,因此这瞬间的快
可以用极简单的方式得到。不只是一位同
恋者对我们说:
生活中有意义的不是那一瞬,而是整个过程,包括追求、调情、互相
抚等等,
与共享是很重要的成分。
在行有关角
的讨论时,有必要回顾历史上人类学与优生学的纠纷。
照优生学的观念,
神品
和
特征一样可以遗传。无缺陷的遗传和正确的发育,必然导致男
角
和女
角
;从这个观念来看,同
恋是违反自然的。
综合调查所得,我们对同恋
关系中的角
问题有以下结论:在男同
恋社群之中,有相当多的人不不愿固定的角
。在同
恋行为中他们对
伴侣的看法,可以称为兄弟情谊(波rther-hood)。这
观念或许是从社会同辈男人的相
方式中脱胎
来。
这观念并不为大多数同
恋者所接受。他们认为,
关系中的角
分工并不显著,主动被动角
也没有
低之分。有人说:“不觉得主被动角
哪个
哪个低。”还有人说:“两人是平等的。我也不吃亏,你也不吃亏。不能自己玩完别人,不愿让人玩自己。也不会看不起愿
女
角
的人。”
我们调查中也发现过一些男十足,从不扮演被动角
的同
恋者;当然也有极少完全扮演被动角
的个案。一位调查对象说,他的两个朋友从不换角
,一直是女
(被动)角
。还有一位中年同
恋者在被问到他习惯于哪
角
时说:“我和伴侣之间有角
区别,我是女
的,他是男
的。”一为少年时代因相貌
众“被人当女
玩
过”的同
恋者,显然由于其早年经历,形成了认同女
的
倾向,他在问卷上写到:“从记忆中,我大约18至20岁左右开始喜
玩
男
,经常偷看男
,直到想男
,想同男
睡觉。特别是
材
大,
大的男
刺激我最
烈。…证据是,这个人曾因为
罪被
理过,但后来经医院证明他在此类关系中只取被动接受角
之后,
罚被取消了。
在与优生学的论战之中,人类学家博厄斯指:“一切复杂活动都是由社会决定的”;“在广大的健康人群中,社会刺激远比生
机制更有效验。”(转引自弗里幔,第33页)在这些论
的基石上,文化人类学站立起来。从这
观
观察同
恋的
角
问题,我们得到这样的看法:
角
主要是社会角
,它不是由生
和遗传基因来定义的。考察人类的一切行为,动
学的成分只占很小的比重,更多的应是文化因素,是后来习得的东西。因此,绝不能将同
恋者在
行为中所扮演的角
等同于其
别角
和社会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