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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4)

“想。”

“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说“够了,不说这个了。你问我对罪行的看法,我会告诉你。你在听吗?”

我上五年级的时候,上伊斯兰课的拉[2]Mullah,伊斯兰教对老师、先生、学者的敬称。[2]叫法修拉,个矮小壮,脸上满是青痘的疤痕,声音嘶哑。他教导我们,让我们知施天课的[3]伊斯兰教有五大天命:念、礼、斋、课、朝。天课(zakat),即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或称“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3]益,还有朝觐的责任。他还教给我们每天五次礼拜[4]伊斯兰教每天要行五次礼拜,在黎明、中午、下午、日落和晚上各行一次。[4]的复杂仪式,要我们背诵《可兰经》。他从不替我们翻译经文,总是调——有时还会用上一柳树条——我们必须准确地念那些阿拉伯字,以便真主能听得更清楚。一天,他说在伊斯兰教义里面,喝酒是极大的罪过,那些嗜酒的家伙将会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审判日)得到惩罚。当年喀布尔饮酒的人比比皆是,没有人会公然加以谴责。不过那些小酌几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违,从不在公开场合喝酒。人们把烈酒称为“药”到特定的“药店”购买,用棕纸袋包着。他们将袋扎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时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斜睨,因为知这些商店在兜售什么玩意的人可不少。

“很好,”爸爸说,但睛仍透怀疑的神“现在,不那个拉怎么说,罪行只有一,只有一。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你明白吗?”

“嗯。”爸爸咬碎嘴里的冰块“你想知自己的父亲怎么看待罪行吗?”

“你是说法修拉拉吗?”

我咯咯笑起来。想到爸爸在猴的胡上撒,不那猴是否自以为是,那场面太搞笑了。

“我知,你被学校教的功课和在生活中学到的东西搞糊涂了。”他那浑厚的声音说。

“是的。”我说,试着抿,但笑声从鼻孔冒来,发一阵鼻息的声响,惹得我又咯咯笑起来。

了一家日斗金的地毯公司,两家药房,还有一家餐厅。

当时人们嘲爸爸,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他娶了我妈妈,索菲亚·阿卡拉米。妈妈受过良好教育,无论人品还是外貌,都被公认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1]Farsi,现代波斯语。[1]文学,祖上是皇亲贵胄。这让爸爸十分兴,总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她“我的公主”

爸爸不耐烦地叹了一气,那又刺痛我了,因为

我们在楼上,爸爸的书房——那个烟室——里面,我告诉他法修拉拉在课堂上讲的话。爸爸走到那个他造在屋角的吧台,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边听边,不时从他的酒杯小啜一。接着他坐在沙发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盖上。我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对树上。他用鼻气,又呼来,气息嘶嘶作响,穿过他的胡,似乎永无止境。我不知自己是该拥抱他呢,还是该害怕得从他膝盖上下来。

“不,亲的爸爸。”我说,我多希望自己能懂,我不想再让他失望。

“可是,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你岂不是罪人了吗,爸爸?”

爸爸拿起酒杯,冰块叮咚作响。“我是说他们全,那些自以为是的猴,应该在他们的胡上撒。”

“是的,亲的爸爸。”我低声说,不止一次,爸爸只用几个字就能刺痛我,这真是叫人惊奇。我们有过一段短暂的好时光——爸爸平时很少跟我说话,更别提把我抱在膝盖上——而我这个笨,竟然白白将其浪费了。

爸爸双定地看着我的睛,仅仅这样,我就止住了笑声。“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说话那样跟你谈谈。你觉得你得到吗?”

父亲随心所地打造他边的世界,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当然,问题在于,爸爸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于什么是黑,什么是白,全然由他说了算。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你若他,也必定会怕他,甚或对他有些恨意。

“可是法修拉拉人很好。”我忍住发笑。

“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他们什么也不会。”他喝了一“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

“那我会告诉你,”爸爸说“不过首先,你得知一件事情,阿米尔,那些白痴大胡不会教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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