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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ting制度(2/2)

但至少在学理上,孔并非有意牺牲了社会的完整而使家族意识发展为自私观念的。在他的德律里面,他也曾容许某程度的超家族的仁。他把家内的德训练作为普通德训练的基础,他计划想从此普通的德训练,实现一个社会,这个社会是要很适宜于和谐幸福的共同生活的。只有在这里面一个人才能了解重视孝的意义。孝在中国理观念里面,是居于百善之先的。中国文字里,那个教育的教字甚至是从"孝"字蜕化而来的。《孝经》上对于孝的意义,作下面的解释:

由于这意义,孔对他的弟说:

曰:"君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德哲理,在社会上,基于模拟的学理;在教育上,基于习惯的学理。社会教育的方法,即自儿童时代培植纯正的心智态度,其乃天然开始于家中。这方法,并为差误。它的惟一弱为政治与德的混合,其结果对于家是有优良的成效的,而对于国家则为危害。

称号,所以给予人表明各个在社会上所的一定地位,即份,更表明其与别个人的关系。缺乏一个名号,或在社会关系中的定限,一个人就不知他自己的本分,从而也不知怎样控制他的行为。孔的理想便是这样,倘使每个人知自己的本分,而其行动适合于自己的地位,则社会秩序便能有把握的维持。关于中国社会所宗奉的五大人,其中四是与"家"有关的。此五大人即君臣之关系,父之关系,夫妇之关系,以及兄弟朋友之关系。其最后一朋友之关系可为之合并于家,因为朋友乃为那些可以包括"家"的范围内的人——他们是家族间的朋友。家族是以可为一切德行为的

在另一节里,孔又说:

夫教,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

不过吾人于此必须提示者:孔从未想把家族意识去夺取社会意识或民族意识的地位,亦并未想把它发展成一度自私的形式——后世的结果,尽孔实践的智慧,实未能料及。家族制度的劣,在韩非时代已很明显(约当基督前三世纪末期)。依著者愚见,韩非实为那时代最伟大的政治思想家。《韩非》一书所记载的当时政治实况的描写,可以映今日中国的形貌。例如由于亲贵偏而使文官制度的崩坏,不啻攘夺了国家资产而增富了私家。官显宦之建筑富丽的别庄,渎职官吏之缺乏任何制裁,因此缺乏公民观念和一般的缺乏社会意识。此等劣都经韩非一一指,他主张组织一个法治的政府,他认为法治政府才是政治上惟一的路。可是韩非自己的结局却是被迫仰药而死,类乎苏格拉底的命运。

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家族制度又似社会制度,它是定而又一贯的。它肯定地信仰一个宜兄宜弟、如手如足的民族应构成一个健全的国家。但是从现代的光看来,孔氏学说在人类五大人中,脱漏了人对于异域人的社会义务,这遗漏是大而且灾苦的。博在中国向非所知而且实际加以消极地抑制的。学理上,博义可谓已包容互助说里面。孔称君者谓:"夫仁者,己达而达人,己立而立人。"但是这个施仁于他人的忱,却是不列于五之内,亦无明确之定义。一个家族,加以朋友,构成铜墙铁的堡垒。在其内为最的结合,且彼此互助,对于外界则取冷待的消极抵抗的态度。其结局,由于自然的发展,家族成为一座堡垒,在它的外面,一切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可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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