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另一”“中庸”就是“一与多之间居中”而非“多与多之间的中心点”这个解释是否符合孔子的原意姑且不论,却是能自圆其说的,对于吴宓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坚持了理想主义。按照这个解释“中庸”即是守住理想,以理想为“最终标准”同时方便变通,应用理想于实际,这叫做“守经而达权”
例如在事功方面,吴宓自己是极努力的,除教学和著述外,还劳苦奔走,自费贴补,苦心营办《学衡》杂志,而目的只在贯彻自己的理想。至于努力的结果如何,则不必太看重。他以古印度神曲中“行而无著”和曾文正公“不问收获,但问耕耘”之语自勉,(《我之人生观》)鼓励自己“强勉奋斗,不计成功之大小,至死而止”(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坚持理想而不务求理想之必定实现,努力事功而不执著事功之成败,这种态度就是“中庸”事实上,理想之为绝对精神价值,原本就不可能完全变为现实,否则就不成其为理想了。但是,它的作用并不因此稍减,有了它,事功之相对价值才有了根据和目标。
又如义与利的关系,吴宓强调,义属于“一”和理想,利属于“多”和实际。“理想必取全真,而实际应重适宜。”在义的领域,包括思想、道德、文艺、爱情等“必须用理想标准,力求高美”在利的领域,包括衣食、名位、事务、婚姻等“可但就实际取样,得此便足”孔子注重理想生活,对于实际生活则随遇而安,无可无不可,这就是在义利问题上的中庸态度。市侩唯利是图,毫无理想,苦行僧枯守理想,绝对排斥物欲,伪君子既无理想,又诅咒物欲,均不合中庸之道。一个有着充实的精神生活的人,对待身外之物自会有一种淡泊的态度,既不刻意追求,也不刻意拒斥,能吃苦也能享受,贫富皆不改其志。他真正看轻了得失,以至于对得和失都泰然处之了。
在吴宓看来“义”并非抽象的“理”也包括真挚的“情”是真情与至理的统一。他给自己树立的目标是“情智双修”或曰“情理兼到”不过,这里的“情”指一种类似于宗教感情的诚爱之心,而非情欲。情欲却是属于“多”的范畴的。灵魂为“一”肉体为“多”中庸即是重灵魂生活而顺肉体之自然,禁欲和纵欲皆为偏执。他对性爱的分析十分有趣。他说,任何男人与任何女人之间的关系均是相对的,都在“多”之中。因此,一男爱一女,一男爱多女,一女爱多男,多男爱多女,或同时,或先后,这种种情形形而上学地说都同样是有道理的。由此使恋爱极不稳定,如沙上筑屋,常是轮盘式、三角式、交织式,很少互相式的,遂导致痛苦和悲哀。吴宓自己是一个经历了失恋痛苦和离婚悲剧的人,所以这番话不仅是出于理性思考,而且包含着身世之叹。事实上,世上确无命定姻缘,男女之爱充满着偶然和变易的因素,造成了无数恩怨。因此,爱情上的理想主义是很难坚持到底的。多数人由于自身经验的教训,会变得实际起来,唯求安宁,把注意力转向实利或事功。那些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往往会受幻灭感所驱,由情入空,走向虚无主义,如拜伦一样玩世不恭,或如贾宝玉一样看破红尘。吴宓也是一个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但他不肯放弃理想,试图在爱情上也寻求“一多并在”的中庸,于是提出“由情入道”、“由情悟道”即“由爱情入宗教”“藉人生的痛苦经历而逐步理解和信仰上帝的世界”可是,作为一个本无基督教信仰的中国人,又生在西方人也惊呼“上帝死了”的时代,这条路能走通吗?抑或他所说的“宗教”和“上帝”别有所指?
四
宗教植根于人的天性和人生的基本处境,决非科学进步和社会改造能够使之消灭的。人生的某些根本缺陷是永恒的,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使人免除生老病死之苦。诚如吴宓所说∶“众生的共同状态,即‘人生’,是不幸的。虽不断努力(娱乐,消遣,以试图忘却,浪漫之爱,仅其一耳),亦从不满意;人无‘安宁’——作为幸福和仅仅来自上帝的那种‘安宁’。”无论何人,只要执意在短暂的人生中求永生,在人生的不完善中求完善,他便已经具有一种宗教倾向了。宗教乃理想主义之极致,理想主义者所相信的绝对精神价值不过是神的同义语罢了。在此意义上,吴宓恰当地自道有“宗教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