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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十二月二十龙纹龙纹shen的女孩(2/7)

“我想不会。”

“我以为我有理由公布我手上的资料,但法院的判决否定了我的想法,我也必须接受司法有其依循的过程。我们编辑的同仁将先讨论判决结果,再决定该怎么。我言尽于此。”

判决书共二十六页,将布隆维斯特严重诽谤商人温纳斯壮的十五条罪名成立的原因一一列,换算下来他得为每条罪名付一万克朗、服刑六天,另外还有诉讼费与他自己的律师费。他实在不敢去想这一大笔费用,但也不免想到情况原可能更惨,幸好有另外七项罪名被判无罪。

他咬了一三明治,面包似乎在嘴里膨胀,让他几乎难以下咽,便将盘推到一旁。

多年来他们经常遭遇对方,但真正为敌却是九十年代后期的事。起因是布隆维斯特写了一本有关财经报的书,并大量引用自博格之手的谬误论述,让博格变成言词浮夸、对许多数据不明就里,却将濒临破产的网络公司捧上天的笨。事后两人在索德一家酒吧巧遇,还差为此动手。后来博格离开报界,某家公司担任公关,薪比以前得多,但更糟的是,这家公司也在企业家温纳斯壮的影响范围内。

“光是看你手里拿着那张判决书,就值得来一趟。”

他刚刚好一杯拿铁咖啡和一块三明治,收音机便传午间新闻报。前两则是关于耶路撒冷一起自杀式炸弹袭击事件,以及政府组成委员会调查建筑业界是否有非法牟利的事情。第三则便是有关他的新闻。

这时,四十号公车在博格的车前煞住,布隆维斯特连忙上车逃离现场。他在和平之家广场下车后,一时间无所适从。判决书还握在手上。最后他走向警察局地下停车场人旁的安娜咖啡馆。

现场记者除了《每日新闻》那个小伙之外,全都是新闻界老将。对他们而言,他的回答实在不可思议。“我言尽于此。”他又说一遍,但是当其他人都接受了这个说法,TV4的女记者却仍让他站在法院门,然后在摄影机前继续提她的问题。她对他的态度特别和善,而他的回答也清楚得足以满足此刻仍站在她后的记者们。这篇报将会成为条,不过他提醒自己,这毕竟不是媒界的年度大新闻。记者们一取得他们需要的东西,便各回各的编辑室去了。

他们对视许久后,布隆维斯特才转走开。专程开车过来,只为了坐在那里嘲笑他,这的确是博格的作风。

他读着判决书,胃里竟逐渐到沉重不适,令他颇惊讶。一开始打官司他就知除非奇迹产生,否则他难逃被判刑的命运,因此早已接受这样的结果。他奇镇定地经历两天讯,接下来十一天便等着法院郑重拟此时握在他手中的判决书,内心没有丝毫起伏。直到现在他才觉全不对劲。

他想走一走,但今天是个风势猛烈的十二月天,何况接受采访后他已经觉得冷了。走下法院阶梯时,他看见威廉·博格下了车,一定是记者采访时他就已经坐在那里。他们俩四目接,接着博格微微一笑。

这是布隆维斯特第一次成为被告。相对而言,这样的判决只是小事,是轻量级罪行,毕竟不是持枪抢劫、谋杀或xx;但就财务

布隆维斯特一语不发。他和博格已经相识十五年,曾一起在某日报担任财经版的菜鸟记者。也许是磁场不合,从那时起便已奠定一辈的敌意。在布隆维斯特看来,博格是个三记者,也是个喜说无聊笑话并狂妄地批评资前辈而惹人厌的家伙,而且他似乎特别不喜较年长的女记者。他们吵过一次架,后来又吵了几次,不久对彼此的敌视便转变成个人因素。

法院刚刚才判定布隆维斯特诽谤及毁损资本家汉斯一艾瑞克,温纳斯壮的名誉。审理已终结,他并不打算上诉。那么假如他在法院阶梯上重申自己的主张,会有何结果?布隆维斯特决定不去找答案。

“那么你还是会说他是个骗啰?”《每日新闻》的记者说。

“但你应该知作为记者应该持不懈?”TV4的女记者问。她面无表情,但布隆维斯特却似乎隐约在她中看到一丝失望的否定。

今天上午,《千禧年》杂志记者麦可·布隆维斯特因严重诽谤企业家汉斯-艾瑞克·温纳斯壮,被判狱服刑九十天。今年初,布隆维斯特写了一篇报,引发各界对所谓迈诺斯事件的关注。文中指称温纳斯壮挪用政府预定投资波兰产业的基金行武买卖。此外,布隆维斯特也被判支付十五万瑞典克朗的损害赔偿。温纳斯壮的律师柏提·卡纳克在声明中表示,他的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他还说,这起诽谤案实在令人忍无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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