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道别饭时,舞娘们“孝敬我,个个争着和我喝双杯”使她满心欢快。而秦雄对她“比对亲娘还要孝敬”也使她甚为得意。她一手提拔“乡下土豆儿”朱凤,辛苦传授予她“舞场里的十八般武艺”虽然是由于和童经理赌气,却大概也是为了享受享受当“教官”的威风。搓手搓脚抱怨她们吃顿饭这样久,客人没人招呼陪舞。金大班不慌不忙,起先还笑盈盈解释:“小姐们孝敬我,个个争着和我喝双杯,我敢不生受她们的吗?”但见童经理犹自不停的埋怨,她便“一只手撑在门柱上,把她那只鳄鱼皮皮包往肩上一搭,一眼便睨住了童经理,脸上似笑非笑的开言”;她“连珠炮似的”说了一大堆自己居功的话,把童经理大大数落一番。然后“也不等童经理答腔,径自把舞厅那扇玻璃门一摔开,一双三寸高的高跟鞋跺得通天价响,摇摇摆摆便走了进去”童经理这个大男人,在这队娘子军面前,特别在娘子军的强悍首领金大班面前,所表现那种委琐无能、莫可奈何的样子,就颇有“阴盛阳衰”的喜剧味,而金大班的一些小动作,如说话时“打鼻子眼里冷笑”“一眼睨住童经理”走起路“高跟鞋跺得通天价响”等,和她说话的内容同样,显示出她那令人——至少,令作者——觉得有趣的自大个性与招惹不得的脾气。
她骂完童经理,走进化妆室,把手皮包“豁琅一声”摔了“一屁股”坐在化妆镜前,狠狠啐了一口:“娘个冬采!”从这里开始,直到朱风出场,大约有二千五百字(约全篇的四分之一),作者进入金大班的意识,用她的眼睛看,用她的口吻自语(这之后,作者交替使用客观描述与主观意识,如此轮了三四次)。这样,我们不但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到她,并得以进一步从她本人的角度,来看她自己,与她的处境。
而金大班对自己、对世界的看法,与作者对她的看法一致,都是赋有喜剧味的。也就是说,金大班是一个用喜剧态度,来接受自己,接受现实人生的人。从这一大段的主观叙述开始,我们更进一步看到金大班的粗俗,听到她语言之下流。然而她这份粗俗下流,由于她那独特的喜剧人生观,奇迹一般
金大班好强、不可惹的性格,除了在小说开头她与童经理的对答中表现出来外,我们又可从她对丁香美人任黛黛的态度里看出来。任黛黛当年嫁给了金兆丽嫌老、嫌有狐臭而不肯要的棉纱大王潘金荣。来台后,有一天金大班在台北碰到任黛黛。
坐在她男人开的那个富春楼绸缎庄里,风风光光,赫然是老板娘的模样,一个细丁香竟发福得两只膀子上的肥肉吊到了柜台上,摇着柄檀香扇,对她说道:玉观音,你这位观音大士还在苦海里普渡众生吗?她还能说什么?只得牙痒痒的让那个刁妇把便宜捞了回去。
就为了“报复”任黛黛捞了这么点“便宜”金大班对化妆镜“歹恶”地一笑,突然明白自己心里想要的是什么:
她要一个像任黛黛那样的绸缎庄,当然要比她那个大一倍,就开在她富春楼的正对面,先把价钱杀成八成,让那个贫嘴薄舌的刁妇也尝尝厉害,知道我玉观音金兆丽不是随便招惹得的。
这里,也像全篇小说别的地方一样,喜剧性的语言与语调,亦即金大班喜剧性的观事态度,使她的“歹恶”变成顽童的“恶作剧”一般,丝毫不含恶毒成分,只显得可爱,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