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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小说人生(7/10)

归来,大概写有六万字左右,基本都控制在不影响原著进展的范围内,后来修改时,金庸为保持他本人一贯风格统一,征得倪匡同意,将这一部分完全删除。不过倪匡为人,喜出奇招,见到金庸第一句话,便是:“对不起,我将阿紫的眼睛弄瞎了!”原来他说他讨厌阿紫其人,所以令她瞎眼。如此说来,倪匡代写之时,必定还是有其任性发挥的地方,而阿紫瞎眼,则是其中影响全局最大的一处了。

金庸无可奈何,也得接受,但是他自有主意,围绕阿紫眼睛,失而复得,得而再还,把她与游坦之之间的情爱纠葛写得更加动人“凄楚、恋情、偏激、浪漫,都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竟成一个意外收获,金庸功力,可见非凡。

后来倪匡一直以此经历为得意,曾自撰一联,上联是:“屡替张彻编剧本”下联是:“曾代金庸写小说”其实倪匡本人,作为小说家也享有盛名,这样一副对联,只是表示他对此二人的推崇而已。

1965年,为了适应面向文化层次较高的读者的需要,金庸创办了《明报月刊》,以文化、学术、思想为主,标榜“独立,自由,宽容”大陆“文化大革命”期间,《明报》抓住了这个时机,发表大量报道和评论来详细讨论“文革”的走向,分析“文革”的本质,并以其准确的透视力和预测力成为“中国报道权威”金庸也成为与左派对立的右派媒体代表,而赢得“香港第一健笔”之称。

1967年,在“左”倾思潮和“左派”势力影响下,香港的劳资纠纷逐渐扩大成为与政府和社会对抗的暴动事件,这就是香港的“六七暴动”而金庸也成为“左派”攻击对象,不得不远走瑞士避难。然而,祸福相因,在这种冲击中,《明报》的销量也从五万份激增到八万份。

“六七”之后,香港政治经济趋于好转。金庸开始投入发展明报事业。此后金庸在《明报月刊》之外,又先后增办了《新明日报》星马版、《明报周刊》、《明报晚报》、《财经日报》等报纸杂志,后来又创办了明窗、明河、明远三家出版社,把《明报》拓展成一个报业集团。其中,《明报周刊》以娱乐周刊起家,在著名娱乐新闻采写人雷炜坡手下蒸蒸日上,成为明报集团除《明报》外赢利最高的刊物,1973年李小龙死亡事件后,已稳坐香港娱乐周刊的第一把交椅。

而《明报》手下,更是人才济济,如潘粤生、陈非、雷炜坡、汪济、王琳、司马长风、孙淡宁(农妇),张续良、胡菊人、王司马、林三木、王世瑜、李文庸(慕容公子)、董梦妮等,皆先后在金庸麾下冲锋陷阵。金庸之用人,有“才”——慧眼识珠提拔英俊;有“情”——真情相待平等共处;有“识”——眼光远大谋划全局;有“度”——宽宏大量不计小怨,尤其为人所称道。

《明报晚报》前身为《华人夜报》,20世纪60年代末创办不久后金庸便把它交给了王世瑜。据《明报》老职员说,王世瑜初入《明报》,职位只是信差。但这个信差,聪明勤勉,甚获金庸欢心,很快就由信差,升为校对,助理编辑,编辑,而到最后,更被升任《华人夜报》的总编辑,升职之快,堪称一时无二。但是由于办报宗旨遭到金庸夫人的反对,争执之下辞职,转投《新报》。当时他年少气盛,便常在报上拿金庸开玩笑,语多不敬,金庸也只是一笑了之。后来王世瑜自办《新夜报》,大赚一笔,赚钱后便卖掉报纸,举家移民加拿大。金庸听说他不办报了,立刻邀请他回来重新加盟《明报》,任《明报晚报》和《财经日报》的社长,重新收归旗下。王世瑜后来对金庸的评语是:“深懂用人之道,懂得放手让下属办事,三十多年来我从未见他辞退过一名员工,或骂过一名下属,但公司的同事对他都很尊敬。”

王世瑜外,有林三木。林三木在《明报》,起初只是资料室的小职员,得到金庸赏识而被保送到英国留学,归来立刻出任《明报晚报》的副总编辑,后来总编辑潘粤生去了新加坡《新明日报》,林三木又升任总编,恰值股市狂潮,《明报晚报》时为全港独一无二的经济报纸,于是一纸风行,销路达好几万份。林三木便打算自立山头,另开事业,最终脱离《明报》,自创《信报》,成为《明报晚报》的最大竞争对手。因此,许多人都认为林三木对于金庸,太过忘恩负义,然而,金庸却反而替林三木辩解:“人望高处,水望低流,林三木有这么好的成就,我也高兴。”

后来,在许多宴会场合,金庸都会遇到林三木,他一见林三木,一定会走过去握手,很客气地称呼他做“林先生”而不似一般老板直呼旧职员的名字。

这段期间内,金庸的武侠小说创作达到了顶峰。

在此期间,发生过一件金梁“笔战”的往事,可以说是两大武侠作家在创作基本理念上的一次碰撞。1966年1月香港《海光文艺》创刊号发表了一篇文章,《金庸梁羽生合论》,署名佟硕之(后来知为梁羽生的笔名)。这篇文章比较了金梁作品的异同,说:

“梁羽生的名士气味甚浓(中国式的),而金庸则是现代的‘洋才子’。梁羽生受中国传统文化(包括诗词、小说、历史等等)的影响较深,而金庸接受西方文艺(包括电影)的影响较重。”

随后,在分析二人各自优缺点的时候,此文对于金庸提出了以下的批评:

“武”的方面,其一,情节跌宕起伏,变化多端,固然是好事,但是有时便不免于不合理情节,而有些更是伤于人物,并非必要。(当时金庸尚未写到段誉身世之谜,故而此文将木婉清和段誉的恋爱以为果然乱伦,于是也算在其中。不过段誉身世之谜太过离奇巧合,纵然梁羽生后来知道金庸真正的安排,恐怕也不免诟病。)

其二,诗词修养不够,犯了一些平仄和史学上的毛病,如《书剑恩仇录》的回目不合古典诗文平仄,《射雕》中黄蓉的“宋代才女唱元曲”等。

其三,一些武侠技击写得太过离奇,令人不可相信,如天山童姥、六脉神剑这样的设计,已经近于神怪之道。

“侠”的方面,金庸常邪正不分,混淆大是大非。例如《无龙八部》中,金庸捧“大杀宋国忠义之士,官居契丹南院大王”的乔峰为英雄,不知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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