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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他带着他的太太前来参观我们的教堂,我们全站在上午火热的阳光下,大家都怀着好奇心,想看看这个医生和他的出身名门的太太。我和吉米站在最下面的一级台阶上,欢迎大家。我丈夫用英语致辞,这是我们教堂里杂七杂八的中国方言中的普通话。"很高兴见到你们。欢迎再次光临。"他一遍又一遍说着同样的话,这些话我练了一个晚上,但还是说不来,所以我只得点点头,微笑着,装出害羞的样子,每个星期天都是如此。只不过,这个星期天来得特别热,可我又不敢脱掉毛衣,因为我里面衣服的右肩上给蟑螂咬了一个洞。
我朝医生和他的太太点点头。在他们踏上台阶后,我看到教堂里另外的人都走到这个姓林的人身边,作自我介绍:"格兰代斯·洪"、"马维斯·周"、"乔治·鲍"、"穆雷·杨"、"爱伦·温"——所有的人都只说他们的名字,我想,是出于害羞吧,在这么一个大医生面前连多说两个字都不敢。
我正在想这些琐事的时候,其实不能说想,只是让话语自己从脑袋里流进流出,因为我当时昏昏欲睡,我感到口干舌燥,脸也又热又痒。我挠挠脸,正好给他看到了,他也挠挠他的脖子,点点头,然后笑着对我说,"叮人"就是痒的意思。
他一说出这个字,我就觉得好像在梦中一样。多怪呀,我想,他居然也知道我小时候待过的那个岛上的土话。于是我就想起了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情景。
我六岁那年,父亲把我送到那个小岛上,我在那儿过了第一个夏天。一天到晚,有种看不见的小虫子来咬我的嫩皮肉,我马上就给咬得苦不堪言:挠呀,挠呀,一刻也不能停,两只手飞快地在腿上上下移动,我当着大家的面喊道"yangsele",这是普通话的说法,意思是"痒死了!"
周围的人全都哄堂大笑起来。老阿婶拍拍我的手,叫我快别说了,"你怎么能说这话!"第二天,一个堂哥告诉我,这儿的人说起痒的时候就说"叮人",与"痒死了"的意思完全两样。我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两样,直到十年后,在我嫁错了人的那天晚上,我听见我男人的堂兄弟们一个个在交头接耳地说:"痒死了!她想男人想得痒死了。她下面等不及男人来叮了。"
那天在弗利斯诺的教堂中,当我听到"叮人"这个字的时候,我想起了,我小时候曾经是多么幼稚。然后我从回忆中返回,感到我的脸在发烧,由于愤怒,由于羞愧,不知道那种事。我越回想起过去,我的心灵和身体就越变得焦躁不安。
这时,林医生碰了一下我的胳膊,问道,"你病了吗?"
我无法回答他,只是看他的脸:他抬起眉毛,然后又抽动了两次下巴肌肉,这神态告诉我,他很想听到我的回答。那是他的脸!——是林的脸,上扬的眉毛和抽动的下巴肌肉跟他父亲一模一样,也是他们家族里所有人的特征。老阿婶曾说起过,"林的脸长得像马脸,总想从你的口袋里探出点好吃的来。"
望着这张熟悉的脸,我心中的一切全都搅和在一起了——我的过去,我今天的生活,我的第一个丈夫,我的第二个丈夫,林。我真是昏了头了。我不知道谁在喊,"中暑了!被毒日晒昏头了。"我也不知道他们干吗要替我脱掉毛衣,把我扶起来,然后把我抬进教堂。
我丈夫后来告诉我,当时我躺在他怀里全身都湿透了,他还为我做了一次洗礼以拯救我的灵魂。现在,他又哭又笑地说,为了救你的命那位医生也为你做了洗礼。我还是昏头昏脑的,只喃喃说了句掩饰过去,"我觉得好像见了一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