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托马斯中学的时候,门上曾经挂过一个十字架,后来他们把十字架拿走了,墙上却留下了清新的棕色痕迹,十字形,印痕深而清晰,比原来那个旧的、浅色的小十字更为醒目;这个十字印痕干净而美丽地留在褪了色的粉墙上。当时,他们在盛怒之下重新把墙刷了一遍,但无济于事,粉刷匠没有把颜色选对,整面墙刷成了玫瑰色的,而十字呈棕色,依旧清晰可见。他们咒骂了一阵,但也无济于事,棕色的十字仍清晰地留在玫瑰色的墙上。我想,他们准是把涂料的经费都用完了,因此再无计可施。十字还留在这里,假如再仔细地看看,还可以在右边的横梁上看到一道明显的斜痕,这是多年来挂黄杨树枝的地方。那是门房比尔格勒夹上去的,那时还允许在学校里挂十字架…
当我被抬过这扇门,来到灯光耀眼的木板后面时,就在这短短的一秒钟内,我突然回忆起了这一切。
我躺在手术台上,看见自己的身影清晰地映照在上面那只灯泡的透明玻璃上,但是变得很小,缩成一丁点儿的白团团,就像一个土色纱布襁褓,好似一个格外嫩弱的早产儿。这就是我在玻璃灯泡上的模样。
医生转过身去,背朝着我站在桌旁,在手术器械中翻来翻去。身材高大而苍老的消防队员站在木板前,他向我微笑着,疲倦而忧伤地微笑着,那张长满胡子茬的肮脏的脸,像是睡着了似的。我的目光扫过他的肩膀投向木板上了油漆的背面。就在这上面我看见了什么,自我来到这个停尸间之后,它第一次触动了我的心灵,震撼了我内心某个隐秘的角落,使我惊骇万状,我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黑板上有我的笔迹。在上端第一行。我认出了我的笔迹,这比照镜子还要清晰,还要令人不安,我不用再怀疑了,这是我自己的手迹!其余的一切全都不足为凭,不论是美狄亚还是尼采,也不论是迪那里山地人的侧面照片,或是多哥的香蕉,连门上的十字印痕也不能算数。这些在别的学校里也都是一模一样的,但是我决不相信在别的学校有谁能用我的笔迹在黑板上写字。仅仅在三个月以前,就在那绝望的日子里,我们都必须写下这段铭文。现在这段铭文还依旧赫然在目:“流狼人,你若到斯巴…”哦,我现在想起来了,那时因为黑板太短,美术教师还骂过我,说我没有安排好,字体写得太大了。他摇着头,自己却也用同样大的字在下面写了:“流狼人,你若到斯巴…”
这里留着我用六种字体写的笔迹:拉丁印刷体、德意志印刷体、斜体、罗马体、意大利体和圆体。清楚而工整地写了六遍:“流狼人,你若到斯巴…”
医生小声把消防队员叫到他身边去,这样我才看见了整个铭文,它只差一点就完整无缺了,因为我的字写得太大,占的地方也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