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与妻是很
洽的,结婚二十年来,从没有发生过真正的二人“战争”偶尔有些小磕小碰,
角怄气,那只是生活大河的小小狼
,过后就风平狼静无声无息了。妻
对黎明可
年纪轻轻的孩
,才会果敢地否定以往,赞扬
前。黎明看得
来,这类人和
孩
们,尚没有担当过重要职务,当然也没有义务去负起什么责任。他们的状态总是轻松的,自我
觉尤为良好,对自己的观
十分自信。可是,黎明对这
观
确实不敢苟同,社会问题的压力,传统
德与现代理念的拼杀混战,常常使他力不从心、
疲力竭和一筹莫展。为什么?多如
的积重难返的困顿,说不清
不明的天理、良心、国法的撞击相碰,怎能是一家法院、一
法律所能解决和裁决的?!当数以百计数以千计数以万计数不胜数的问题、疑题、难题,从没有遇到过的新题、久治不愈积弊许久的顽固之题在社会舞台上走来串去,寻觅医治,在政府门前呼天抢地请求帮助时,就有人会指导他们,到法院去,通过法律的手段,去解决这
数不胜数的各类难题。殊不知,这么多
法律程序的问题,其中有几多是法律难以裁决且无法解决的“绝症”法院无论判决
什么结果,其引起的结果都不是好结果,它的社会效果都令人担忧。黎明知
,法院不是国家保障机关或社会慈善机构,法律自然不是万能的治病良药,大千世界尚有许多问题不在法律解决的范畴,而是游离于法律功能之外,怎么能像小说家编造的传奇神医,能妙手回
包治百病还百治百愈。本是社会问题却责成法律解决,本是系统工程却叫独家承担。谁能知
,在旁人看来威严神圣的法官还有这么多的困惑和苦恼。他吩咐助手到那个建筑之乡的县城去
关于婚姻家
的调研,本来就不属于法院的工作范围,法院只
受理案件,判决案件,执行判决,至于其他事宜,当然是各有所司。可是,黎明要求的不只是被动地受理案
,他已经发现,倘若只是沿袭旧的方法与
路循规蹈矩,踩着前人的脚印往前行走,结果肯定是老的难症、顽症、绝症医治不了,新的难症、顽症、绝症又蜂拥而至,他之所以把“兵力”调往前沿,自有他的
理,这不仅是为整个社会的健康,也是为了自己的安逸。如果真的能对各
疑难杂症
到以预防为主,岂不是整个社会最惬意的结果。
当妻对他说起栗致炟有外遇的事,他当然不像某些人那么大惊小怪。在他
中,栗致炟也是人,人与人的共
是多的,个
却只有那么一
,七情六
是每个人的本能,不是他在什么地位就会发生变化的。不同的是他们之间会有不同的把握,这
事,小县城那么多(近千名)工
老板就比
居
位的官员来得直接,来得诚实。不论这
事情在不在天理人情,对不对常人的
味,合不合传统的
德规范,那近千名的工
老板都敢撕下伪装,都敢亮
藏匿的底牌,他们与老婆分手离婚,明媒正娶新
为妻,或公然包养二
小
,其间有多少争执打斗,有多少酸楚苦辣,有多少揪心疼痛,那都在所不辞。可是,像栗致炟,不,别说是栗致炟这么
的职位,就是个乡长科长,面临这
“新旧”选择时,他们中大多数人用的招法是将新人藏着捂着掖着,使其成为秘密夫人、地下夫人、永不被外人所知的二
三
。即使有那新
企图篡位
,成为正房,往往也是终生不能如愿。这又是为什么?婚姻、家
乃至
情,乃一
奥复杂的大书,其中有多少难以界定无法言表的“标准”规范。然而,法律是明白的,非是即非的。正是这
缘故,在没有任何过渡
彩可言的法律面前,往往呈现
合乎情理却违背法律和合乎法律却有悖情理的事情。斑斓纷纭的婚姻家
哪里是一
法律能诠释清楚的,当这类病症走
法
医治的时候,实在是已病
膏肓了。它的效果多是调解胜于判决,而走
法院大门之后的调解,实际已经失去了调解的最佳时段。犹如各
疑难杂症的患者已经
病症的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