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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章东奔西顾5(5/7)

人伎俩其实未必比山寨里的土匪头子高明多少,只不过因为他们是大名君,自然少不了有才子文豪们吹捧汪汪。经过中国文化的美化,吃人成为了臣子忠义的象征,君主威严的手法。

除此之外,吃人还代表愤怒痛恨与报仇。历史上最失败的理想家,改革家王莽完蛋之后,众人割了他的头,甚至连他的舌头也切了分着吃。武则天养的两个小白脸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下场也很惨,被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安史之乱时,皇帝李隆基仓皇出逃,士兵们在马嵬驿发生哗变,杨玉环、杨国忠被杀,国舅爷杨国忠的肉被士兵吃得干干净净。历史上最郁闷的冒牌汉奸袁崇焕被凌迟处死,义愤填膺的爱国百姓们争着吃他的肉,有些爱国愤青们甚至用银子来买“袁奸肉”一两银子一小块,简直成了龙肝凤胆。不光是袁崇焕的肉抢手,连骨头内脏也被吃得个干干净净,只留下一个脑袋,还是因为要传到边疆去恐吓那里的将领,所以才逃过愤怒群众的一口口森森白牙。好大的民愤啊!这便是袁“大汉奸”拼死守卫保护的京都国民对他的回报。史书记载:“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 。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 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若非朱家王朝很快便完了蛋,汉奸的帽子袁崇焕恐怕要永远带下去。文人才子史家们对这类的吃人行为大抵都以幸灾乐祸,天网恢恢的态度来记载,感慨逆贼们的所作所为为天理之不容,招惹民愤更是理所当然,自己活该。

冤鬼袁崇焕的老前辈岳飞杀了一个汉奸,旁边的人们便把汉奸碎尸食用,以发泄对卖国者的仇恨。汉奸尚且如此,金人的下场就更加不用说了。岳飞的千古诗词中有“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以岳家军不怎么抢掠百姓的作风来看,把金人俘虏当成粮食储备吃掉也是理所当然的。用人做军粮的先例并非岳飞首创,不过敢这么公然鼓吹宣扬出来,并且还能做成诗词流传千古的,也只有文武双全的民族英雄岳爷爷一人了。

人肉军粮在中华文明的战争史上,可谓渊源流长,极为普遍,可是常见得很。也用不着一一详查,光是史书上有记载的不少。比较早的,如《左传》记载:宋国的都城被楚军围困时,断了粮,便拿自己百姓来吃。《新唐书》写安史之乱睢阳“被围久,初杀马食,既尽,而及妇人老弱,凡食三万口。人知将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遗民只四百而已。”一座三万人口的县城吃人吃到最后,只剩下四百来人。历史上,李世民与王世充洛阳交锋。结果帝都洛阳被唐军围八个月,因粮源断绝,只好人吃人了,洛阳城中三万户人家最后只剩下三千户——真正的十室九空。安史之乱后,唐朝一片动荡,被围城池人吃人,更是家常便饭,多得举不胜举。

城市被围,断粮后才不得不吃人,在中华战争史上尽管出现得太过频繁,但还勉强可以算成是被动吃人。然而中国历史上走主动吃人路线,以吃人为乐的军队实在也不少。弄得最为嚣张的是五胡乱华那个时代,汉人称胡人为胡狗,胡人称汉人为汉猪。杀一批吃一批,猪吃狗来狗吃猪。胡狗也好,汉猪也好,打战总喜欢带着一群年轻女子跑,既当慰安妇又做军粮,完全将异族的女子当牲口看待。吃人吃上瘾了,渐渐也拿本族女子开刀。杀来杀去,吃来吃去,弄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猪中有狗,狗中有猪,血缘渐渐溶到一起去了。于是胡汉杂种们大把大把的诞生了,也渐渐形成了一股新生力量。愚蠢点的,如同蝙蝠一样,在禽与兽之中,两边不讨好;聪明点的,知道左右逢源,对猪啰啰哼猪嚎,对狗汪汪发狗叫。大隋皇室和大唐皇室便是这些杂种们之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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