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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2/5)

比见诸达官亡以后,孙既失覆廕,多至贫寒,斗尺之间,参商是竞。岂唯 自玷,乃更辱先,无论曲直,俱受嗤毁。庄田碾,既众有之,递相推倚,或致荒 废。陆贾、石苞,皆古之贤达也,所以预为定分,将以绝其后争,吾静思之,所 叹服。

忍不救,因以饥馑,将何自安?幸勿迟回,自招悔吝。” 若乃行焚瘗之法,获蝗一十四万石,投汴渠下者不可胜纪。时朝廷喧议,皆以 驱蝗为不便,上闻之,复以问崇。崇曰:“庸儒执文,不识通变。凡事有违经而合 者,亦有反而适权者。昔魏时山东有蝗伤稼,缘小忍不除,致使苗稼总尽,人 至相;后秦时有蝗,禾稼及草木俱尽,至相啖。今山东蝗虫所在满,仍 极繁息,实所稀闻。河北、河南,无多贮积,倘不收获,岂免离,事系安危,不 可胶。纵使除之不尽,犹胜养以成灾。陛下好生恶杀,此事请不烦敕,乞容臣 分。若除不得,臣在官爵,并请削除。”上许之。黄门监卢怀慎谓崇曰: “蝗是天灾,岂可制以人事?外议咸以为非。又杀虫太多,有伤和气。今犹可复, 请公思之。”崇曰:“楚王吞蛭,厥疾用瘳;叔敖杀蛇,其福乃降。赵宣至贤也, 恨用其犬;孔丘将圣也,不其羊。皆志在安人,思不失礼。今蝗虫极盛,驱除可 得,若其纵,所在皆空。山东百姓,岂宜饿杀!此事崇已面经奏定讫,请公勿复 为言。若救人杀虫,因缘致祸,崇请独受,义不仰关。”怀慎既庶事曲从,竟亦不 敢逆崇之意,蝗因此亦渐止息。

昔孔亚圣,母墓毁而不修;梁鸿至贤,父亡席卷而葬。昔杨震、赵咨、卢植、 张奂,皆当代英达,通识今古,咸有遗言,属以薄葬。或濯衣时服,或单帛幅巾, 知真魂去,贵于速朽,孙皆遵成命,迄今以为谈。凡厚葬之家,例非明哲, 或溺于俗,不察幽明,咸以奢厚为忠孝,以俭薄为悭惜,至令亡者致戮尸暴骸之 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诮。可为痛哉!可为痛哉!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烦厚葬, 使伤素业。若也有知,神不在柩,复何用违君父之令,破衣

古人云:富贵者,人之怨也。贵则神忌其满,人恶其上;富则鬼瞰其室,虏利 其财。自开辟已来,书籍所载,德薄任重而能寿考无咎者,未之有也。故范蠡、疏 广之辈,知止足之分,前史多之。况吾才不逮古人,而久窃荣,位逾而益惧, 恩弥厚而增忧。往在中书,遘疾虚惫,虽终匪懈,而诸务多阙。荐贤自代,屡有诚 祈,人天从,竟蒙哀允。优游园沼,放狼形骸,人生一代,斯亦足矣。田云: “百年之期,未有能至。”王逸少云:“俯仰之间,已为陈迹。”诚哉此言。

璟崇先分其田园,令诸侄各守其分,仍为遗令以诫孙,其略曰:

居月余,玄宗将幸东都,而太庙屋坏,上召宋璟、苏颋问其故,璟等奏言: “陛下三年之制未毕,诚不可行幸。凡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陛下宜增崇大, 以答天意,且停幸东都。”上又召崇问曰:“朕临发京邑,太庙无故崩坏,恐神灵 诫以东行不便耶?”崇对曰:“太庙殿本是苻时所造,隋文帝创立新都,移宇文 朝故殿造此庙,国家又因隋氏旧制,岁月滋,朽蠹而毁。山有朽坏,尚不免崩, 既久来枯木,合将摧折,偶与行期相会,不是缘行乃崩。且四海为家,两京相接, 陛下以关中不甚丰熟,转运又有劳费,所以为人行幸,岂是无事烦劳?东都百司已 作供拟,不可失信于天下。以臣愚见,旧庙既朽烂,不堪修理,望移神主于太极殿 安置,更改造新庙,以申诚敬。车驾依前径发。”上曰:“卿言正合朕意。”赐绢 二百匹,令所司奉七庙神主于太极殿,改新庙,车驾乃幸东都。因令崇五日一参, 仍閤供奉,甚承恩遇。后又除太少保,以疾不拜。九年薨,年七十二,赠扬州 大都督,谥曰文献。

是时,上初即位,务修德政,军国庶务,多访于崇,同时宰相卢怀慎、源乾曜 等,但唯诺而已。崇独当重任,明于吏,断割不滞。然纵其光禄少卿彝、宗正 少卿异广引宾客,受纳馈遗,由是为时所讥。时有中书主书赵诲为崇所亲信,受蕃 人珍遗,事发,上亲加鞫问,下狱死。崇结奏其罪,复营救之,上由是不悦。其 冬,曲赦京城,敕文时标诲名,令决杖一百,岭南。崇自是忧惧,频面陈避相 位,荐宋璟皆获见。有人于洛中获自代。俄授开府仪同三司,罢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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