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为一率,凌犯时刻化分为二率,本次日两实引相减带秒减,足三十秒一分用,度化分。为三率,求得四率。收为度分,与本日月实引相加,得本时月实引。
求距限差
求月距天
以半径为一率,月距限馀弦为二率,限距地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距极分边正切,检表得距极分边。
求本时月实引
以本时月实引满三十分,一度用。及本时本天心距地,察后编
太
地半径差表内所对之数,即太
地半径差。如本时本天心距地有远近者,以距地较比例求之。
求东西差
置九十度,加减太实纬,南加北减。得月距黄极。
求距极分边
以太实纬与南北差相加减,得太
视纬,记南北号。纬南相加仍为南,纬北相减仍为北,如南北差大,则反减变北为南。
。如纬南过六十度,纬北过八十度,则求地平限度。
以月距黄极内减距极分边,得距月分边。
求本时下差
置九十度,加减距限差,得地平限度。
求太视纬
以周日一千四百四十分为一率,凌犯时刻化分为二率,本次日两本天心距地数相减为三率,求得四率。与本日本天心距地数相加减,本日本天心距地数大相减,小相加。得本时本天心距地。
以地平限度内减最小视经差八度五十五分一十七秒,得视地平限度,如月距限大于视地平限度者,为月在地平下,即不必算。因太距地最近,其视行随时不同,故取最小视经差以定视限。乃
最小限距地
,月在黄
极南,求得最小黄经
弧
角二十六度六分二十四秒。以最小太
地半径差及最速月实行,求得最小距分三十七分八秒。变赤
度得九度一十七分,求其相当最小黄
度为八度三十一分三十四秒。再加最小东西差二十三分四十三秒,得最小视经差八度五十五分一十七秒。然月在最
时,地半径差最小,而其月实行必迟,则距分转大。今俱取其最小者,恐有遗漏耳。
以距月分边正弦为一率,距极分边正弦为二率,月距限正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黄经弧
角正切,检表得黄经
弧
角。若月距限为初度,是太
正当黄平象限,则黄经与
弧合,无黄经
弧
角。
求地平限度
求本时本天心距地
求黄经弧
角
以半径为一率,黄经弧
角馀弦为二率,本时
下差为三率,求得四率,即南北差。
以半径为一率,黄经弧
角正弦为二率,本时
下差为三率,求得四率,即东西差。如无
角,则无东西差,
下差即南北差,凌犯用时即凌犯视时。
求距月分边
求太地半径差
求南北差
以半径为一率,月距天正弦为二率,太
地半径差为三率,若推凌犯五星,除土、木二星无地半径差外,火、金、
三星皆有地半径差。乃看星引数,自十
十五度至一
十五度,为最
限。自一
十五度至四
十五度,自七
十五度至十
十五度,为中距限。自四
十五度至七
十五度,为最卑限。以星引数所当之限,察其本星最大地半径差,与太
地半径差相减,得星月地平
下差,为三率。求得四率,即本时
下差。
求月距黄极
以本时本天心距地内减距地小数,得距地较。
求距地较
求太距星
求本次日月实引
以限距地及太
实纬度分,察距限差表内纵横所对之数录之,得距限差,记加减号。太
实纬南减北加。
以本日月引数加减本日初均,得本日月实引,以次日月引数加减次日初均,得次日月实引。
以黄经弧
角正弦为一率,限距地
正弦为二率,月距限正弦为三率,求得四率为月距天
正弦,检表得月距天
。若无黄经
弧
角,则以月距黄极内减限距地
即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