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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魏世家第十四(4/7)

矣。为人君,仁义而已矣,何以利为!”

三十六年,复与齐王会甄。是岁,惠王卒,【索隐】:按纪年,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未卒也。子襄王立。【索隐】:系本襄王名嗣。

襄王元年,与诸侯会徐州,【集解】:徐广曰:“今薛县。”相王也。追尊父惠王为王。【集解】:徐广曰:“二年,伐赵。”

五年,秦败我龙贾军四万五千于雕阴,【集解】:徐广曰:“在上郡。”【正义】:括地志云:“彫阴故县在鄜州洛交县北三十里,彫阴故城是也。”围我焦、曲沃。【正义】:括地志云:“故焦城在陕县东北百步古虢城中东北隅,周同姓也。曲沃有城,在陕县西南三十二里。按:今有曲沃店也。”予秦河西之地。【正义】:自华州北至同州,并魏河北之地,尽入秦也。

六年,与秦会应。【集解】:徐广曰:“颍川父城有应乡也。”【正义】:应,乙陵反。括地志云:“故应城,故应乡也,在汝州鲁山县东三十里。”秦取我汾阴、皮氏、焦。【正义】:括地志云:“汾阴故城在蒲州汾阴县北九里。皮氏故城在绛州龙门县西一百八十步也。”魏伐楚,败之陉山。【集解】:徐广曰:“在密县。”【正义】:括地志云:“陉山在郑州新郑县西南三十里。”七年,魏尽入上郡于秦。【正义】:括地志云:“上郡故城在绥州上县东南五十里,秦魏之上郡地也。”按:丹、鄜、延、绥等州,北至固阳,并上郡地。魏筑长城界秦,自华州郑县已北,滨洛至庆州洛源县白于山,即东北至胜州固阳县,东至河西上郡之地,尽入于秦。秦降我蒲阳。【正义】:在隰州,隰川县蒲邑故城是也。八年,秦归我焦、曲沃。

十二年,楚败我襄陵。诸侯执政与秦相张仪会齧桑。【集解】:徐广曰:“在梁与彭城之间。”十三年,张仪相魏。魏有女子化为丈夫。秦取我曲沃、平周。【正义】:绛州桐乡县,晋曲沃邑。十三州志云:“古平周县在汾州介休县西五十里也。”

十六年,襄王卒,子哀王立。【集解】:荀勖曰:“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终于魏之今王’。今王者,魏惠成王子。案太史公书惠成王但言惠王,惠王子曰襄王,襄王子曰哀王。惠王三十六年卒,襄王立十六年卒,并惠、襄为五十二年。今案古文,惠成王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改元后十七年卒。太史公书为误分惠、成之世,以为二王之年数也。世本惠王生襄王而无哀王,然则今王者魏襄王也。”【索隐】:按:系本襄王生昭王,无哀王,盖脱一代耳。而纪年说惠成王三十六年,又称后元一十七年卒。今此分惠王之历以为二王之年,又有哀王,凡二十三年,纪事甚明,盖无足疑。而孔衍叙魏语亦有哀王。盖纪年之作失哀王之代,故分襄王之年为惠王后元,即以襄王之年包哀王之代耳。张仪复归秦。

哀王元年,五国共攻秦,【正义】:韩、魏、楚、赵、燕也。不胜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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