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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喜欢(5/5)

道:

“你哪,以前成天笑我老姑娘、没人要,还说要是我老了无依无靠,你会好心收留我,施舍我一口饭吃。现在有人要娶我啦,你该开心得去放鞭炮才是。别像个泼皮耍赖喔,只不过没陪你走回程而已,你生气啥儿?”

懊不容易从她双手里抢回自己发疼的睑,他双颊红扑扑地:

“才不是因为那样!我气你乱找人嫁!”

元初虹双手叉腰:

“我哪儿乱找人啦?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好。要是他现在回到西平县,只怕附近所有煤婆都会死抓著他不放哩。他多有成就啊!从来没有一个离家工作的男子可以像他那么上进,而且顺利改善了家中困苦的生活。那要多努力才做得到你知道吗?他十二岁就赚到了七文钱--”

“嗟!羞不羞!七文钱也敢现宝?”

“是!七文钱并不多,但他委托我带回他家,给他弟妹买糖吃,从来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一文钱。”

“他自虐嘛!”阿福不觉得那有什么值得说的。

懊想揍他。元初虹握紧双拳控制自己。

“他可以把所有钱财花用在家人身上而不眨眼。对自己吝啬,对家人慷慨,这种品行实属罕见,能与他共度一生,是我的福气。”

“这样就好了吗?跟一个上进的勤劳男人过一辈子粗茶淡饭的生活?你可以更好的!”

“什么叫更好?”她双眼一眯。

“嫁给一个文生,日后一旦他高中了,你就是官夫人,可以住在官邸,不必再去陪她们应酬、说笑,由她们支使著你跑腿。反过来,你可以养尊处优,支使别人,然后再也不必把自己晒成黑炭,老是千里奔波--”

元初虹大大叹口气:

“那不是好日子,更要那样过,我会疯掉。阿福,我喜欢四处走,喜欢目前的工作。虽然必须与夫人们应酬,可我不引以为苦。事实上我是怜悯她们的。是,她们生活闲适,吃好用好,但代价是永远出不了门,见不到外边的天地,更得死命的缠出一双三寸金莲,痛得没法走路…我的天!没有任何一种享受可诱使我去受那种苦。我的脚虽丑,但走得稳≤得快。就如我要嫁年迴,从不因为他有无财富,日后能不能提供我安适的生活。我嫁他,只因为我们适合,能当一辈子互相扶持的夫妻。”

“反正我不同意!他根本不能给你幸福--”

“你这小表--”忍不住扬起爪子就要再往他面皮扭去,但一只厚实的手打后方包住她小手--

“我不敢说我给的会是她认为的幸福,但这会是我今生努力的目标。”年迴不知来多久了,沉稳的嗓音平息了元初虹正旺的火气。

“年迴--”她轻叫。

但没有她开口的机会,因为阿福吼声比谁都大。

“你配不上她!以后我会考中进士、会名扬天下,你怎么也比不上我能给的!”

这是情敌对情敌的叫嚣。

年迴打量著俊秀的少年,并没有加以笑弄,心底只微讶著原来初虹不乏爱慕者呢。

“或许日后我是比不上你。”

“年迴--”元初虹瞪眼,讨厌他自贬。

他拍拍她,接著道:

“我唯一胜你的是时间。你太小,也太晚,永远追不上我与她十年的情谊。”

败明确的事实,教叫嚣的少年挫败地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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