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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和光情人无泪赛跑(2/10)

那么,这件案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呢?如果是谋杀,凶手又是谁?福尔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就了然于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请求他,甚至假装生气,命令他继续读下去。

几年前,她读过白芮儿。玛克罕的自传故事《夜航西飞》,这位生于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亚训练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单人驾驶飞机由东向西横越大西洋的英国女飞行家,在她的自传里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个和生命赛跑的故事。

“听着啦!是关于你的故乡的。”

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怕她会走失似的。那一刻,她会抗议:

“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你看!是个香港女人!”徐宏志指着上面一张图片说。

她顽地笑了,像野兔般发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不用细看说明,她也知这是她继父拍的照片。她继父是拍摄野生动的华裔籍摄影师。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

“我还没有盲呢!”

他摸着脸,说:

她父母在她两岁那年分开。她父亲是个情的冒险家,轻率地以为婚姻和孩会让自己安定下来。结果,这段短暂的婚姻只能使他明白,还是单适合他。于是,有一天,他

相片中那个四十的女,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胜过她的孩。不,也许她错了,母亲的是自由,胜过她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睛,让她的眸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神可嘉。

她心一震,转过去,睛凑近那张图片看。图片里,一个女人慈地抱着一只漉漉而长相奇丑的小犀。就像抱着自己的孩似的,她用瓶给怀中的小动

一个光温煦的午后,在医学院旁边的那棵无果树下,徐宏志为她读一本刚刚版的《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肯亚的文章。

他拥有全福尔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福尔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彩。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

每一次,当她说到“盲”这个字,都立刻嗅得到他上那忧伤的味。她岂不知,她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失明的那天来临之前,她要尽量地贪婪地多看他一,把他的一切牢牢记住。造主拿走了她的视力,却永远拿不走她的记忆。

对她来说,那个地方,既是故乡,也是异乡。

他的脸颊。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那篇文章说的是肯亚小犀的故事。成年的犀给猎杀之后,遗下生不久的小犀。它们无法自己生存,志愿组织的保育人员会用瓶来喂哺这些可怜的孤儿。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逃诹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呃,你又的事?好恶心!”

他们背靠着背,他拿着杂志,说:

到了医科三年级下学期,徐宏志已经为她读完了三引人胜的福尔斯故事。她的“华生医生”在朗读方面很。他的声音抑扬顿挫,还非常可恶的经常在张关故意停下来,懒洋洋地说:

她曾经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的小斑,这无法像般被驯服的动,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飞扬的尘土后追赶一群羚羊,傻得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追上它们。

读书,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私密和幸福的时光。别的情侣是去舞、唱歌、看电影,他们却在树下、草地上、房间里,下雨天的某个楼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难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于是,有时候,她会提议去走走。

世上没有任何一,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的,不是速度,而是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他喜把肯亚唤作她的故乡。

澳天,她要徐宏志为她再读一遍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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