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已经疯了,可是他并不傻。”
“那么,他打算怎么办呢?”
“我不清楚,这就是你的工作了。”
“我的?”
“我在外面有很多眼线,所以我能搜集到许多情况,不过还不是全部。我知道时间、地点,甚至还清楚谁是杀手。”
“噢?”
“舍迈克要去佛罗里达,”说到这儿,卡朋幽默地评论了一句“我多希望去那儿的是我,而不是他,这样所有的人都不会有麻烦了。舍迈克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求上层的庇护。你知道的,他在最后的一分钟击败了对手艾尔·史密斯,这使得他声名大振,不过他却在国会的选举中失利了,因为在白宫看来他一文不值。所以他要乘这次总统换届之机,亲赴迈阿密寻求政治上的靠山。可惜这是一次致命的旅行。舍迈克打算在那里停留一周左右,弗兰克选择了在芝加哥以外的地方制造血腥新闻,这表明他还没丧失全部的理智。”
“你说你知道派去的杀手是谁。”
“我只是知道计划中的人选,不过计划可能会随时更改,我们以后再说这个。黑勒,我之所以选中了你,首先是因为你是,或者说曾经是警察,你一定能处理好的,你可以人不知鬼不觉地跟踪舍迈克,万一被他们发现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是黑社会分子,只是一个诚实的、去佛罗里达度假的公民,而且在必要的时候,你还可以用枪。别担心,你会得到那里的持枪许可证的,你可以以私家侦探的身份去那里,我在迈阿密也有内应。”
我寻根究底地问道:“艾尔,许多人和我有同样的能力办这件事,你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
“杀手的名字并不重要。我可以告诉你他是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金发碧眼的男子,你以前见过他的。”卡朋向我诡秘地一笑“现在你明白了吧?”
是的,我明白了。
因为突然之间我知道自己曾经帮过卡朋一个什么样的忙了。虽然在我那么做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会对他有利。
在一九三○年的夏季,阿尔弗雷德·杰克·林格尔正独自一人走在密执安大街通往伊利诺中心车站的地下隧道里,当时他正要去乘坐通往华盛顿公园的三十二次专列。那天他戴着一顶草帽,一边洋洋自得地走着,一边悠闲地吸着雪茄。就在他站在列车时刻表前查看开车时间的时候,一把点三八式的无声手枪抵住了他的后衣领,一颗子弹无声无息地射进了林格尔的脑袋。当他的身体颓然倒下的时候,手里的雪茄仍然冒着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