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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欢歌re舞(2/2)

墨传:“哈哈,真会说话,好,好,借你吉言,喝酒!”

山呦有一匹狼在盯着单雄,单雄也在盯着它,狼没有避让,单雄也不会避让,所以他们很快就厮杀在一起,狼不是单雄的对手,被朔挑开的咙冒着血,单雄趴了上去,用双手去洗那还温的血,酒能,但双手一直在外面无法和,需要一和,这该死的草原,不缺,唯一缺少的就是能源,狼的尸很快就变得冰冷,单雄没有办法把狼扛走,寒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把狼冻得比砖。(未完待续。)

他想起林凡教他的办法,从裘上割下一块,开了两条,把它们绑在睛上,抬看看看天上明晃晃的的太,却觉不到一丝意。

鼓停舞止,林凡轻拍双手,为艺术家的表演献上最烈的掌声,不献不行,这么丽的一群女,舞动起来也不容易,必须给掌声······

公输忠:“也许还真有可能。”

林凡生死未卜,他需要尽快找到林凡才能心安,他朔站起来,背上革,猛喝了几酒,继续前行。

“我呸!”

公输忠摆手:“我们公输家在最辉煌的时候过的都是锦衣玉的日,穿的是与士大夫一样的服装,布料都是上等丝绸制作而成,当时的社会地位仅次于皇亲一族···如今,我们所穿的衣服连你的都不及,更别说与当今皇上相媲了,生活过得不火不,以前我们都住在京城燕京过的是歌舞升平的日,如今日已不如过往了啊,这次的宴席还是多亏了老墨的厚待啊。”

林凡:“墨老您若也愿意,林氏学府自然迎您,有墨家和公输家加林氏学府,世上的所有发明肯定不用愁了,我想,只要你们联合起来,发动机只是迟早面世的问题,你们一定会成功的。”

由于风雪天气,林凡留下的暗号多已被覆盖,从林凡前脚刚走没多久他就发了,起初还能找到一些线索,后来就完全找不到林凡的踪迹,所以只能在茫茫雪原中一步步摸索,这一天他几乎踏遍了这方圆十里之地,没有一丝线索,要不是边有酒相伴,也不知能不能持下来。

“这个完全没问题。”

:“其实你不必唉声叹气,你们公输家向来都是以聪慧闻名于世,以前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也是如此,只不过你们常年居于荒凉之地,对如今的大唐已经很少了解,成了井底之蛙,其实像你这么聪慧的人若是到林氏学府授学,肯定更能将公输家的机关术发扬光大,你想想,当全世界的人都知公输家,都在用公输家所发明的东西的时候那会是一怎样的成就,不仅如此你还会获得不菲的收,到时你们公输家就可以过上你们祖先辉煌时候的日了,现在你所过的生活难是你们公输家所想过的日?”

“二位莫吵。”

墨传摇:“此等快活乃低俗的快乐,唯有能不断创造新东西,那才是真正的快活,何况,异镂如今还差一个发动机,老忠你确认你一人能够创造来?”

在林凡与公输家、墨家两大家族在狂时,单雄在草原上已经不停蹄地跑了整整一天了,下的战气艰难的在雪地上行走,偶尔打个趔趄,在走过一小山梁之后,战跪在地上再也不肯前一步,硕大的有泪,单雄从背上下来,背起革,继续前行,他知,这匹战已经废了。

墨传凑过来一句:“可否算上老夫?”

“林氏学府那么大,老夫真的可以去?”公输忠在缓了缓心神了这句话,可以看他已下定决心要林氏学府了,本来他投靠林凡并未想到要传授学识当老师,在林凡的劝说下,他觉得这方式对发扬公输家更有利。

他从车队里来时带了两匹,这是最后一匹,草原上的寒风把他的脸颊割裂的血睛已被寒风得呈血红,罩在上的黑纱早就不知去了哪里,他跪在雪地上,抓一把雪乌青的嘴,艰难的里面的分,他又了两个雪团,把它们贴在睛上,胀的球终于舒服了一些。

公输忠笑:“你生活得如此快活,何需还要去林氏学府授学啊,那俸禄恐怕养不起你吧。”

“自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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