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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选士之策(2/2)

除非圣人复生,否则没人有一品的资格——或许荀文若仍在职的话,曹会考虑列他为唯一的一品吧。

品评并非终制,三年一定。科举考试也是三年一考,估算宣布政策、中正品评的时间,第一次考试就定在了本年秋后。是勋建议,科举考试这是个新生事,恐怕各郡未必备切实理解和执行的能力,首次考试咱们直接过郡试,就由中央来举办吧,算是给日后定一个基调,给各郡一个模本。曹说好,即命是勋主持此事,吏尚书陈群、选尚书任嘏、文尚书荀悦、门下监刘放参与筹划。

品中正加科举的一个四不象,就表面而言,前者为主,后者为补充。首先魏国下辖五郡皆设中正官,由本籍的现任官员兼任,负责品评郡内不论世家还是庶族,所有学有所成的士人——县级中正暂不设置,先看看效果再说。然后品评结果并不直接报给选或者吏,作为任官的凭据,而是先予各郡选司备案。

考试通过的,便称为“茂才”,备了官的资格,可即将档案移郡吏司,授予县一级的吏职。也可由郡选司向中央选推荐,使之参与选的分科考试,通过者即可由选授予郡一级或中央各衙署的吏职。

这回开会,曹不是光带着是勋来的,旁还跟着两名机要秘书——陈琳和苏林,众人一边讨论,这二位就跟中书的小吏一起把条目开列来,还没开饭呢,诏书草稿便已拟就。曹说我拿回去再由秘书监,然后下给中书、御史,发各郡。

当然啦,这一规定只适用于今后,曹的原从班底不在此列——不是说荀攸、是勋、陈群等人就必须在三台、四一直下去,除非君主特旨简,或者等新一代通过科举考试的士人成长起来,才有机会让位的。曹直接把这权就给抓过去了,说现任重要官员,我亲自品评,给个等级好了,还顺手一指:“公达、宏辅、孝先皆可列二品也。”

就总而言,这制度还是对世家有利的,并且主要因为只施行于魏国五郡,才允许外郡人士投刺自荐,这算是个临时的举措。世家代表们都说,等到中正制上了轨,乃可施之于全天下也,到时候就不必再搞什么自荐啦,等于朝廷通过中正官,把全天下的读书人全都理了起来。

众人乃皆曰可伐,只有是勋故意唱反调:“恐未可轻伐也。”

而至于施之于全天下是不是等同施之于全汉朝,众人皆“呵呵”一笑,心照不宣。

其中列为上品,并且德行较的,如同传统的察举制一般,直接举为孝廉,仍然是每郡每年两位,公车载往安邑,与任、蒙荫一般仕为郎官,甚至可以直接中书为吏。其余人等则不限数量,可前往各郡选司报名,分科应试。

等饭吃完——其实荀攸等人也就吃了个半饱,谁叫曹吃得太快呢?主公都放下筷了,谁还敢继续往嘴里扒饭啊——曹说咱们得下一个议题了:“吴可伐否?”

伸手一指:你丫又来了。有话就直说,别再兜圈啦!(未完待续。。)

说起来,这算是勋对世家最大的让步了,等于把国家最心的机构、最清要的职务,全都直接向世家敞开大门,却只给庶族留了一隙——就跟明朝惯例非士不得担任辅臣一般。变通之法就是:规矩是君主定的,所以君主有权破坏,可以直接手这一类型的人事任免。

此外,中正官因为各理由并无品评的,及外郡人士,皆可向选司“投刺自荐”,查得家世清白,并无作犯科事,亦可参与考试。但最终考试结果,正常应试者可因其备案之品得到加分,自荐者则无此等优待,且自荐者的录取数量不得超过正常应试者的五分之一。

品评人照陈群所说,分家世和状(相关德、才的评语)、品(等级),品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级。

考试分五科,即:明经、明法、明算、治剧(治安、捕盗)、知兵,应其科目,授予不同类型的职务。当然啦,人要继续往上升,或许会换“专业”,那你就不着啦。但是规定,非“明经”且郡内品评为下品或自荐者,除非君主特命,否则不得担任三台及吏、选、礼、文四的正副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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