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东有间接起诉权。
照以前的律法,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理说应当由董事会和公司法人应该代表公司提起诉话,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但是大
东控制了董事会,怎么会去追究自己的责任呢?而
东无法直接代表公司。只能
瞪
。现在不同了,
东有了间接起诉权,只要他认为公司利益受到侵害,便可以向法
起诉,只要
察司裁定他胜诉,利益归于公司,并可直接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裁定是不是恶意侵犯。”
维亚突然想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便向夏洛特问:“我在商社占有多数
份,是大
东,可以控制董事会,
而指使总经理等
级
理人员侵占公司的利益,
我自己,这对其他小
东不公平,大明在这方面如何防范?”
夏洛特笑着对维亚说,大可不必担心这一
,能够担任董事、监事和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级
理人员的都是大明各大学商科毕业的,属于
级人才,受过良好的教育,一般都比较注重自己的声誉。而且他们的收
与商社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商社经营地越好,他们的收
就越
。
在另一方面,大明对于经理人信托方面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级
理人员必须对公司的经营负责,如总经理提
一项建议,董事会讨论,少数服从多数通过。同意和不同意的董事都必须在决议记录上签字。如果该决议对公司造成损失,那么提议人总经理逃不了
系。同意的董事逃不了
系,负责监督的监事会也要负连带责任,他们要
据各自的责任划分对公司的损失
行赔偿,只有不同意的董事才能逃过一劫四果是损失重大或者是
察司裁宝是恶意造成损失,那公任人不仅要承担赔偿,还会被裁定有罪。就算没有被判服刑;此后一辈
也无法被推选为董事、监事和被聘请为总经理等
级
理人员,哪家公司敢推选或聘请,商务
立即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没有二话说。
,董事人数三到七人不等,负责商社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对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级
理人员的任免,而监事会也由
东会推选。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
级职员及整个公司
理的监督权,对公司的经营
理
行全面的监督,包括调查和审查公司的业务状况和公司的计划、决策及其实施,检查各
财务情况。对公司各级
理人员的行为实行监督,对其任免提
建议权;也可以由
东会推举一位执行董事,负责
东会休会期间对总经理等运营团队
行
理,推选
一位执行监事,专门负责监督权。
维亚听完后有些担心,他向夏洛特问,万一自己不在大明,这些董事、监事和总经理等
级
理人员上下齐手,故意把自己商社
到闭了,最后贪墨了自己的资产该怎么办?
“现在不行了,同样推选五名董事,五个董事和一百总数有五百票,第一
东有三百票,第二
东有一百五十票,第三
东有五十票,维亚,你说怎么投票?”
“首先第一,推选董事会和监事会不再
照以前的以
份数分别投票,而是采用累计集中投票。例如,一个公司有一百
,分别由三个
东持有,第一
东有六十
。第二
东有三十
,第三
东有十
。
照以并的方式推选五名董事,这五位董事都由第一
东决定,因为每次投票第一
东都占据六成的优势。”
听完这些介绍,维亚觉得大明的这些工商业法律太严谨缜密了,相对而言,欧洲商业最发达的威尼斯和那
维亚好歹学过数学,他分析了一下,第一东已经无法像以前将五个董事全
纳
中,至少有一个董事甚至两个董事落
第二和第三
东的手里,因为选第一位董事的时候,第一
东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投六十票就稳赢了,因为光第二
东手里就有一百五十票,加上第三
东手里的五十票,分分钟就打死第一
东;最保险的是第仁
东投二百零一票,那第二
东和第三
东就没辙了,可是第一
东就只剩下九十九票,后面还有四位董事没有选,第二
东就可以在第二位董事时投一百票,第三位董事时再与第三
东联手,又是一百票,第一
东只有
瞪
。如此一来第一
东为了保证自己的话语权,只能让
一到两个,董事位置。
有意思,维亚觉得非常有意思,想不到大明在公司选举里面还应用了数学知识来保证小东的利益。
夏洛特笑着答:“此前有这个问题,尤其是
份有限公司,由于
权极其分散,只有两三个较大的
东联合起来,以三到四成的
份就可以控制董事会,
而侵占总数占据七到六成,但是
权分散的小
东的利益,但是现在就很难了。
据明历八年《大明工商业机构法》修正案,新增加了很多保护小
东利益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