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六章桃园结义(3/3)

地说道。

刘浩然看出来了,这花云应该是位名满这一带的高手,要不然好武的丁德兴也不会如此高兴。

当天,常遇春四人振臂一呼,附近几个村子的三百多青壮立即响应,加上他们愿意跟随的家眷,足有六七百人。

收拾利落后,大队人马当夜就出发了。熟悉路线的丁德兴带着二十多人先行,做为前锋。一路上大家尽量走小路,避开各路好汉和官府的兵差,行了十几天,终于有惊无险地赶到了虎头山。

到了这里一看,果然是个立寨起事的风水宝地,更妙的是这里还没有被人占据。一伙人立即开始动手,修房屋,立寨墙,设哨卡,忙了足足月余,终于初见规模。

接着是开始整军了,既然扯旗了,自然要准备打仗了,但是当过红巾军的丁德兴、傅友德和风闻过义军战事的常遇春都知道,自己这伙人不比刘福通,一拉就是数万上十万,所以必须走刘浩然所说的精兵路线。

三位一商量,一致认为这件事情交给四弟刘浩然是最合适的,谁叫他没事就吹嘘自己如何知兵,如何“熟读”兵书,而且他的确也是四人中读书最多的。

做为历史军迷的刘浩然早就跃跃欲试了,到了虎头山之后,他立即着手一系列的工作。首先他对青壮进行了挑选和整编,原本三百多跟随来的青壮加上丁德兴呼朋唤友拉来的青壮总共有四百四十六人。他选出了四百人,以十人加什长、士官各一总计十二人编为一什,三什加哨长、士官一名总计三十八人编为一哨,三哨加队正、录事各一、士官长一名、士官两名总计一百二十人为一队,三队合为一营,号定远营。

刘浩然与三位义兄商量以后,请丁德兴、傅友德、常遇春各领一队,以为队正,自任营监事,暂掌军法和操练。

刘浩然首先制定了军法,在这部军法的首章,刘浩然别出心裁地提出了军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首先是军人的权利:一。军人有权享有应有的待遇和荣誉;二。立功必赏,有要求升职的权力;三。有权请假休息;四。军人的私人财产受到保护。

接着是军人的义务:一。精忠报国;二。抵御外侮;三.捍卫百姓权利。第三是军人的责任:一。自觉无条件服从命令;二.尽心尽职服役;三.真实报告军情,维护军事机密。

这些东西不但搞得那些军士一头雾水,连三位义兄在刘浩然的详细解释下也只是懂了一部分。但是刘浩然坚持把它写在军法首章,他相信,过了不久,许多人就会明白这三款的真正含义。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