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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沙漠战争三(2/2)

那绝对可以叫一个死的人起死回生,重新焕发如新的生机!

呵呵,幸亏这草蜱只在夏天现,现在是初,加里他们碰不到。幸亏碰不到,如果遇到这群兵散勇还不…

加里听向导讲,还有一非常可怕的小生——他们叫它草蜱。那个东西的嗅觉非常捷。人往哪里一站,它闻到人上的味,就会从四面八方爬了过来,一个劲地向人的边凑。本来,它的只有绿豆那么大,暗红的。等它完血之后,就会膨胀5-6倍。它的嘴就像锯一样,把人的肤切开,整个脑袋伸肤里血。一次,它就可以好几年不用再血了。而且,它在血的时候,同时也分使人麻醉的东西,这样人本没有什么觉。等到有人发现另一个人的上满是大包的时候,才知这个虫已经了好久的血了。所以,对付这,要好防护。衣服之间最好不要有什么空隙,衣之间要连得很,像捕鱼工人经常穿的连最好。

仙人掌的影之下,那看似滴不存的地方,隐藏着一个大的秘密:有仙人掌生长的沙下,往往存在地下源。张开你的十指,用力地抓下去,扒拉开上面的沙,越来越,越来越清凉,最后你见到的沙,那么再继续,很可能,不,百分之九十九九,再一些就会有清冽的来!

这样又挣扎了一个多月,他们蹭到了布雷姆附近。这里离目的地廷克图已经不远了,可是生活资也弹尽粮绝了。

与沙漠里的动不再友好,两方撕毁和平条约,战争状态。加里袭击他们是为了得到每天活下去的粮,而那些受到袭击的动,野猪、狼等,平时,你不去主动袭击它,它也不会攻击你。但是,加里他们的行为把它们惹火了,这些野东西似乎报复心理特别,成群结队来找加里他们拼命。而加里他们正求之不得,送上门的猎,不吃白不吃。于是沙漠夜行军的途中常常狼嚎枪声不断,上演一场激烈的搏杀。虽然都是以手中有最犀利的打猎武——霰弹枪的人类一方获胜(这枪一家伙崩去,打倒一大片哪),但由于是在夜沉的时候行军,也时常有倒霉的士兵被狼群叼了去,扯碎果腹。双方堪堪打个平手。

担,但长时间跋涉后就觉得上绑了一大块铅,越走越重几乎难以迈步。但不穿是不可以的,脚板的温度就是人的温,人的温一般保持在36摄氏度左右,而沙漠…白天50多度夜晚零下10度,都不是人类的小脚丫可以承受的。

加里听得发麻,作为常年上生活的他,由草蜱上联想到一里生存的小东西——鳖。两者何其相似啊,都是血鬼,一咬住就不放,拼命往你肤里钻,连对付它们的方法都是一样的:发现虫的时候,保持你的镇定。最好笑一笑,因为这样可让你肤放松下来。千万不要生拉拽。因为,它的整个都埋在人的肤里,就是把它拽来,也只是把它的拽了来,它的还在人的肤里。它就烂了,会染人的肤。这样,你可以一支雪茄,用烟它的。它怕,就会钻来了。或者用手拍打被这个虫血的肤的附近的地方,这样,虫受不了震动,也会钻来。

万幸有骆驼在。这些对源天生的沙漠伙伴,加里他们宁可偏离路线,也放开缰绳由他们漫步,往往就能找到源,最不济也会现一片仙人掌,士兵们呼一声,熟练地摘下仙人掌厚的片,挤压畅饮。一个仙人掌一次大约可以挤2-4升呢。至于味烈饥渴之下早就不在考虑之列了,士兵们早习惯了它苦涩的味。现在,只要是,哪怕是骆驼,也有人勇敢地伸贪婪喝下去!

“只有靠我们自己了!一定要忍,我希望几天后金牙检阅你们时,你们还是那支让他骄傲的铁军!”加里这样鼓励他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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