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一点过分,但是在这种非常时期,对于钢铁这种重要的战略物资进行严格的管理是必要和必需的。也是因为这些严格的程序,使得东北八郡的钢材基本上没有流出,保证了东北对于外部军事装备的优势。
身份证的使用使民政部的陈群轻松许多,这要比以前的方法好百倍,方便了人口统计、人口分布,还便于了解年龄分布,这一点对于预备役和征兵工作至关重要。此外还能很好的保证治安,这样整个东北的郡府只需要不多的人就可以很好的实行管理,而且由于官员的设置秉承高勇规定的n-1原则,八郡郡府效率非常之高,事情办起来异常迅捷,上通下达没有丝毫的阻碍。
管宁和国渊越来越倾佩高勇的才能,他们在这几年中已经逐渐了解了高勇所说的郡府独特运作方式。像这种基层官员由百姓选出的方式非常好,既保证政策下达的快速有效,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吏治腐败的问题。
国渊虽然是法院大法官,可是这几年处理的案件还真是不多,所到之处都是官民和谐,地方官员努力为当地百姓办事,而当地百姓也会全力支持地方官员。再加上这些官员要经过考试获得资格后才能够参加竞选,既保证了官员的年轻化也保证了政策实施的灵活性和原则性,特别是高勇强调的因地制宜的思路和制定发展计划的重要性,极大的鼓励了这些官员的上进心,他们根据地方的特点,制定出适应本地的发展计划。
政务院主要负责研究现阶段的经济状况以及制定将来的发展规划,然后再与各郡县协商,统一制定出全面宏观的发展计划,而地方的具体计划由各地官员完成。这样形成一种很好的互动模式:政务院仅仅指出大的方向,具体细节全由下边完成。不过高勇为了减少那个时代的地方保护主义,规定了地方制定的计划都要报政务院,经过审批后才能实施,而且所有发展计划都要以整体利益为重,对于那些损人利己的地方性法规和规定一律不允许实行。
在行政体制构架中,高勇将参赞地位进一步调整为类似今天的内阁首长,只有处理一般性事物的权利,防止出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情况,各部部长直接对高勇负责。
几年的发展与完善,东北八郡基层已经形成了执法与行政分离的结构,而立法权仍然掌握在高勇手中,同时还有军队、警备部队和预备役之间的互相牵制平衡。政务院与督军府二者互相制约联系的结构,这一切既保证郡府运作的流畅性,也保证了预防内部冲突的制约机制,还可以进行自我更新,保证不断发展壮大的活力。
因为现阶段的非常性,高勇没有将立法权彻底放开,同时也没有设立对自己权利进行制约的机构,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适应当时的环境以及将来发展的需要。如果将来不得不与朝廷决裂甚至兵戎相见,到时候可不想被那些拥汉保皇的人拖后腿。
而高勇的最终目标仍然是建立国民议会,使之成为能够与督军府和政务院制衡的机构,让这个制度彻底的完善。不过现在高勇仅仅才开始思考国民议会的组成方式:将来由州议会每三年选举一次国民议会议员,任期五年,每郡四人。所有州议会错开选举,保证每年都有新的国民议会议员进入。最高议会拥有官吏弹劾权、最高立法权、审批政务院的财政预算、追加财政拨款等。
国民议会拥有临时军事指挥权:即高勇本人不在东北时,如果八郡受到外敌入侵,督军府就要向立即最高议会申请,由最高议会决定是进行自卫防御——即将敌人赶出自己的领土;还是反击防御——把敌人赶出去顺便在占领一些敌人的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