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积极参与的公民。自从资本主义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形态之后,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个人追逐私利尚且不够,为了造成更大的声势,人们还结合成相应的利益集团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休谟在其论派性的文章中,依派系斗争的起源将其分成三类:因利益不同而生的、源于信仰不同而导致的以及因意气而产生的。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继承了休谟的观点,并在对党争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有关多元主义民主政治的一般性理论。麦迪逊非常细致地对待这个问题,在探究了党争出现的原因之后,并且指出其救治之道。麦迪逊指出,党争的出现不外乎三个原因:经济利益、情感因素以及意识形态;[29]而消灭党争的办法则有两种:消灭其原因和消灭其结果。在看来,消灭原因是不可能的,因为党争之于自由正如火之于空气,消灭了党争意味着自由同时也被消灭了,所以我们只能通过控制党争的结果来限制党争。而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大共和国凸显了其无与伦比的优势。共和政府比民主政府管辖更为众多的公民和更为辽阔的国土;这种情况使得党争以及派系联合没有在小共和国中那么可怕。在小共和国中,因其人数不多,派系也不会太多,因此一个派系独大,压迫其他派系的可能性随之增大。而在大共和国中,因为人数众多、利益多元,各种派系因其相互之间的倾轧而取消了彼此的力量,大共和国的存在为各种利益的扩张与生长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与机会。麦迪逊认为人们由于意识形态、经济利益、个人崇拜等方面的原因形成诸多的利益集团。在一个大国之中,利益集团的众多意味着没有任何一个利益集团能够取得主导性的位置,各种利益集团之间因此取得一种均势。麦迪逊提出的利益多元主义开启了现代政治学的先河。自从麦迪逊以来,现代政治开始建立在利益,而不是公民德行之上。古典政治中对于公共善好的追求在现代已经被对个人利益的追逐所替代。赫希曼在《漏*点与利益》一书中就详细描述了近代以来,古典的对于德行的热切渴求是如何逐渐消退,而对于利益的获取又是如何逐步地获得其正当性的。
ふ治参与热情的弱化是现代政治生活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这是阿克曼所面对的现实,而且他充分意识到这一点。阿克曼必须要一个古典政治哲学已经消亡的时代,部分复活古典政治的理想。但是,阿克曼并没有对传统公民采取一种乡愁式的眷恋,而是要去追求现代私人公民中的有限美德。他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德行的经济学,”如何最大化地去利用现代公民身上仅剩的公民德行。阿克曼的二元宪政论就是一个实现“德行经济学”的机制。公民参与政治的残留热情可能经过长期的积蓄,然后在一个事关所有人的时刻经由某种机制而被重新激活。阿克曼的现代公民有双重身份,他们在常规政治时期是私人公民;而在高级立法时刻则是私人公民。根据阿克曼的解释,常规立法时刻之所以成为常规立法时刻恰恰是因为公民们只关注其生活中私人的一面,而不关心公共生活;同样的,高级立法时刻之所以成为高级立法时刻正是由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关注超越了他们对常规政治生活的关注。在这样的一个超越常规政治的宪政时刻,我们似乎又看到了古典公民的影子,我们看到了阿克曼在现代社会重建“个人自治”的理想。不过我们要问的是,私人公民与私人公民之间的鸿沟如何跨越?私人公民和私人公民之间的微弱差别是常规政治和宪法政治二元论形成的关键。私人公民如何转化成私人公民?阿克曼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他认为,在事关众人的事情上,私人公民的政治漏*点会被重新点燃。考虑到现代社会异质化、利益分殊化、文化多元等事实,有什么样的事情会成为众人之事?
て浯危阿克曼的宪政时刻具有神秘化的倾向。人们对把建国时期作为宪政高级立法阶段没有多大异议,但是,对于其他两个时期能否算做二元论的表现不无反对意义。另外,对于阿克曼是否遗漏了其他时期也不无看法。阿克曼在《我们人民:奠基》的最后一章,指出了高级立法必须经历的四个阶段“给出信号、提出建议、深思熟虑以及最后的法典确认。”而他在三部曲的第二卷中则又给出了高级立法必须经历的五个阶段,即每一次的高级立法过程都要历经“示意(signaling)、提议(proposing)、触发(triggering)、批准(ratifying)和巩固(consolidating)五大阶段”我们因此也可以看出在确立什么是真正的高级立法的困难,而这种困难对于一般民众来说将会显得格外明显。阿克曼对于美国宪政时刻的认定就遭到了相应的质疑和反对。ThomasK。Landry就指出,阿克曼将罗斯福新政看成是高级立法,而将里根革命排除在外的做法就是武断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