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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章诉讼(2/3)

“也就说郑一不在,媳妇就敢说什么,甚至是什么了是吗?”刘狼问:“甚至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让自己婆婆伤心之下,觉拖累了自己儿,而后上吊自杀?”

刘狼:“张俊将军负密职重任,而如此军国大事李相自然不敢明言,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万禁军兄弟的生死。李相为宰相,不仅到君前请命,而且还百忙

:“左右这钱不是朕给就成。”

律师团是大,但是上场的只能一人。这人就是平商业协会的首席讼师,平大学的客席教授刘狼。从小这破小孩就非常叛逆,不仅提问题把先生难倒,而且还对官府政策挑三捡四。十岁那年梅田乡发生盗窃被抓之事。盗窃的是他姑姑,他就写了状纸到官府,说自己姑姑是清白的。官府不理,他竟然送状纸到提刑司,状纸上说,他姑姑不可能盗窃主人家中的珍珠,因为珍珠很难销脏,而姑姑又舍弃金不拿,不和常理。还有珍珠虽然是姑姑屋来的,但是试问怎么有人可能将贼赃放在一就能看见的床上。提刑觉有理,于是亲自来查,最后证实其姑姑的清白。

刘狼抬:“大人,不仅儿媳之事。左邻右舍都知,郑氏脾气不好,一次耕借不到,就跑到族长家闹。被赶了来后,就要在族长家门寻死。后来族长没办法,才把耕先给她家用。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郑氏的死不全是张俊的过错。”



郑氏名声不好,一哭二闹三上吊在郑村都使用过,甚至为了芝麻的事,都要在别人家哭闹。刘狼提供了很多画押人证证明了这。这是提刑卷宗内所没有的。大理寺卿显然同意刘狼的说法,有可能是张俊,也有可能不是张俊导致郑氏间接死亡。

叔叔:“那是想让郑一好好教训下他婆娘。”



刘狼一上场就对苦主叔叔提问:“郑氏(第一名死者,份母亲)是不是久咳难止?还时常血?”

“你胡说。”刘狼:“我这边有你们村族长人的证明,儿媳妇常在外人面前说自己婆婆是老而不死,说话尖酸刻薄。”

于是,平大学律学教授学生,平商业的讼师组天前往东京。照手续,张俊的老婆去喊冤,说张俊是被人诬陷。张俊也只承认兼地,不承认涉及人命。于是这本就引人注目案更加引人注目。

别小看欧的律师团,有几个是资退役提刑,还有的能把宋律倒背如。有一个教授去年还提宋律中存在的三十几个漏,邢和大理寺都非常重视,目前正在草拟修订。本案涉及也是最为关键的宋律中的宋刑统漏多达十几

“可是据我们调查,在她死的三个月之前,她去买过砒霜,还一路对人说,儿媳妇不好,她要死给她看。”

“也就是说,郑氏在土地被并之前,确实是有过想自杀的行为,是吗?”

叔叔叹气:“是”

“不是”

分律师前往河北调查大家讨论来的几个疑,剩余分看卷宗,会见张俊。由于苦主喊冤,照程序此案还要再推,大理寺再审理。欧来宋之前,宋的讼学就比较发达,不过多是经济讼师,刑事方面只有写状纸,几乎没有辩护之说。但讼师名声并不好。贪婪、冷酷、狡黠、诈的,最善于播是非,颠倒黑白,词辨饰,渔人之利是当时他们的定位。秋时候有个叫邓析的人开启了辩论的先河。历史记载了一次其最为无耻的协调官司。

“是”

“不可能。”叔叔:“我大嫂不是那样的人。”

“儿媳妇是不是对她很不好?”



大宋最为骄傲的是严正完善的经济立法,傲视五千年。

一次大,郑国一富人被淹死,穷人打捞起了尸。富人家属和其谈判,价格太未果。请邓析。邓析就说,他不卖你,还能卖谁呢?穷人等急了,尸不能砸在自己手里,于是也去找邓析。邓析就回答:他不找你买,能找谁买呢?同一个事实,邓析用角度不同,制造结果,每一个似乎都符合逻辑,但合在一起说就扯淡了。从而也可以知这鼻祖是个很没有原则的人。当然,当讼师有原则的人不多。很幽默的是邓析也收律师费,大案是成衣一,小案或上衣或。据《吕氏秋》记载:“郑国大,民喧哗”问题不解决不行了,于是就把邓析杀了。罪名…没有罪名。

第二死者,刘狼提了无责任论。郑一是因为认为自己投告无门而死,并非张俊责任。刘狼提供很了很多证据,他居住的客栈伙计可以证明郑一话语和情绪很颓废。特别是知李纲劝告他暂时不告后,神就垮了。投诉无门,不了解事实就妄下判断,是导致他死亡的真正原因。

叔叔回答:“婆媳之间矛盾家家都有。郑一(第二死者)很孝顺,媳妇不敢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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