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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2/3)

其实,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这样一个人抱有这样的思想,其死几乎是必然的。这很有些自然主义的味,奥威尔本人在后来忆及写《缅甸岁月》的初衷时也说过:“我当时想要撰写宏大的自然主义小说,带有悲惨的结局。”换言之,弗洛里的手对象,也是这小说的另一个主角,并非伊丽莎白或者吴波金,也不是英国的民统治,而是命运自。敢与命运抗争,几乎注定一死,但虽死犹荣,就像加缪笔下的西西弗斯,明知自己推到山石还是要下来,却依然持不懈。正如加缪所言:“那向着极奋力前的过程本即足以填充一个人的内心,我们可以设想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当然,弗洛里的形象远不如西西弗斯大,他自怜自哀、胆小懦弱,是个可又可恨、可怜又可鄙的“反英雄人”(antihero),然而这并不影响整个故事的悲壮之照亚里士多德的界定,真正的悲剧是指一个平凡人,没有特别好事,也没有故意坏事,却因为命运的摆布,而陷极惨的情况傅佩荣,《哲学与人生》,北京:东方版社,2006年,第76页。,而这正是对弗洛里的境遇的贴切写照。

情的人总是难免会昏聩与盲目,在隐约觉伊丽莎白的学养浅薄和图慕虚荣之后,弗洛里仍旧幻想通过自己的思想来影响和改变她,直至将其变成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人。人们经常说:把一个相貌丽、脑蠢笨的女人变得聪明起来,总比把一个相貌丑陋、脑聪明的女人变得丽起来来得容易。这本是男人之间调侃的戏言,当不得真的。一个人,尤其是二十的女孩,假若上了浮华,又痛恨学问,其实是断难改变的。尤其像伊丽莎白这、受过穷苦的女孩,对财富、阶级、族的成见更加固,她可能会比富家小还要百倍地地位和权力,也百倍地痛恨学问和贫穷。弗洛里错就错在把对方一味地理想化,陷于其中,不肯自,到最后只落得个饮弹自绝的下场。

因此从表面上看,弗洛里是两个土著官员权力争斗的牺牲品吴波金见弗洛里支持维拉斯瓦米医生,妨碍自己的权力之路,便设计令他在大众面前丑,导致其羞自杀实则却是死在了对人的错误判断上。他把人生的希望寄托到一个本不可能理解自己、同自己有着完全不同追求的女人上,指望对方能帮助自己驱走可怖的孤独,而幻灭之时,孤寂犹在,除了死,也实在别无路。

张力,推动情节向前发展,从《牧师的女儿》中的多萝西,到《一九八四》中的温斯顿,大抵如此。

而就本书而言,孤独有两个层面的指涉,一方面,欧洲人于对土著居民的鄙视,不肯与之往,而是封闭在自己的小天地里,整天在俱乐打牌饮酒、闲谈漫扯,生活死一般的沉寂和无聊,陈腐的味;另一方面,弗洛里又是这个孤独群中的一个异类,虽然他也曾沉沦过,甚至不时地酗酒和狎,但是对自己个人乃至整个大英帝国的堕落,却能义上的羞耻,而对边这些同胞的矫造作、无知自大,也嫌恶不已。正由于他对好的生活依旧保有一颗企盼的心,望能有个人来分享自己的受,去除心中的落寞和孤寂,所以才对初来缅甸的英国女孩儿伊丽莎白充满了遐想和期待。

既是悲剧,在观众/读者心中所激起的,无非就是怜悯和恐惧两心绪,不过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写过,即使是在宏大的记事和严正的说理后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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