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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如何看待同他们的世界中(2/2)

国内有一本关于变态的医书建议,把同恋者看作神病患者,由司法门移医院理。这建议首先低估了同恋者的大数量。医院很难理如此数量大又不是自愿求医的人。其次,许多同恋者不但不愿求医,而且把同恋看作自己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分。此类人士心智健全,情温良,由医院对他们实行制治疗,显然有违医学的人原则。因此,把同恋看作疾病是错误的。

至于说同恋不德,我们认为,由一分同恋者在一件事情上明显是不德的,就是这些人结了婚,并且对妻隐瞒事实真相,隐瞒自己的同份。这些同恋者当中,有人自己也承认在这件事上事不德的。除此之外,我们尚未发现有任何理由证明同恋是不德的。

以同恋为可供选择的一生活方式,这不仅是一些同恋者对自己生活的看法,也是当今社会中相当大的一个比例(国:百分之三十二)的异恋者表示可以接受的观,从迫害异端,到蔑视少数派,到能够容忍游离于主文化之外的亚文化,人类社会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向步,走向文明。中国这个古老的文化也会卷这个之中,逐步走向宽容,走向文明。正因为想到这一,我们对这个古老文化的前景才有了信心。

来,笼统地把同恋看作疾病,在实际上也不能成立。

认为同恋是反常现象的观,只能说明同行为在众多释放方式中,于少数地位。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没有更多的意义。假如有人一定要说反常是可憎的,只能认为这是他个人的见解,公众不必赞同。左撇、近视、甚至长得极端漂亮得女人,在一般人群里看,都是反常的,他们并不因此变得可憎。如果有人持认为这些人也多可憎,我们更不必赞同。

简单地比较东西方两文化,可以得到这样的看法:西方文化注重人的情和对各的科学态度;东方文化则倡导存天理灭人,人的情这一领域于整个文化的面,被各教义和规定忽略了。我们可以说,对同恋现象的德思辩,在历史上完全被忽略了。我们还可以说,这思辩在未来不可被继续能忽略。这是因为,在现代中国,情、望这类事的分量正在加重。比如在一世纪之前,夫妻间的情在社会的天平上是无重量的;而在现代则已受到重视,甚至可以作为结婚和离婚的理由。虽然社会中有很多人对此尚不习惯,但是这趋势已经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了。据此我们预言,同恋现象再不可能长久地游离于社会的视野之外,中国人迟早要对它作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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