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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同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xing(2/2)

另一位男同恋者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罪大恶极,只是从社会德上有说不过去,因此要求矫正。他步路时间不长,经过心理咨询机构的指教,自觉“治疗已见效果”另一位曾试过矫正的同恋者认为,经过努力,矫正措施并无效果。一位心怀负罪的调查对象说:“听说有行为疗法可以矫正同恋,但我不敢去,怕治不好反而张扬去。我想找大夫,但不相信他们。有一段时间想国,到同恋居住区去生活。”

恋者对成年人之间同恋关系没有负罪,但对同年龄太少的少年打有负罪。一位中年同恋者这样说:“我对小孩有犯罪。”北京同恋者当中传着X医院一个医生自杀的故事。他喜一个男孩,骗那男孩说是给他治病,结果把那男孩搞了。男孩把发生的事告诉了家长,家长找到医院领导。在领导要找这医生谈话时,他割腕自杀了。一些同恋者对自己的倾向到耻辱,看不惯那些满不在乎的人,觉得他们不知羞耻。一位调查对象说:“听说XX被抓起来以后,跟人耍嘴,大摇大摆又来了,没有羞辱的觉。要是我的话,就很害怕这样。”

一位到心理医生那里寻求治疗的青年在问卷上写:“我总觉得我很危险,可能会有一天去引诱别人。如果有一天有人来引诱我,我会轻而易举地跟他去。因为我简直要疯了。我很矛盾,内心一直不知所措。我不只一次地问过自己:我怎样办?”他认为自己属于“变态”想纠正又纠正不了,在自己“变态”的望与承认是正确的社会行为规范之间痛苦地挣扎。虽然他还没有任何行为,但烈的负罪已经使他的神经到难以承受。

即使是在西方社会中,同恋倾向在许多人中也仍是负面事,是丑闻。凡于社会长期以来视同恋为异常,结果同恋者自也多有认为自己与常人不同的,认为自己于边缘状态,是不正常的。在德观念上,我们的问卷数据分析发现,寻求过治疗的人与不会或不愿寻求治疗的人有着很大的差异。前者大多认为自己生活得不幸福,有神负担,认为自己的行为违反社会德,是不正常、不符合人的本的,认为有必要对自己的倾向加以矫正,而且如果有了可以矫正的方法,他们也愿意加以矫正;后者却基本相反,这些人对同恋行为的价值观念我们在随后的两节中会详加讨论。

和XX是八七年冬天认识的,他说这方面的事能收敛就收敛,万一有个闪失不好。”另一位年近半百的同恋者说:“对年龄太小人应尽量帮助,使他们接近异,以便一生过得更幸福些。同恋是受谴责的,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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