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结婚以后再离婚,以便取得过一不必受人打扰的单
生活的
份。在中国,一个大龄未婚男
会不断受到打扰,这些打扰中即有好心的介绍对象,也有恶意的猜疑;而一个离婚的男
却可以免去这些折磨,得到人们的谅解--他是离了婚的,心灵有创伤,所以才不愿再婚,让他一个人独自清静一下把。一位因同
恋
过狱、结过婚又离了婚的同
恋者,把结婚、离婚和
狱概括为一个同
恋者要过的“三
关”,他对一位刚从拘留所
来的同
恋旧友说:“你已经过了一关,还要过结婚和离婚这两
关,这样,你这辈
才能算全过完。”
育女,只有极少数表示“不打算要孩”
尽有如此
大的结婚压力,还是有少量同
恋者抱定了终
独
的志向。这
人在年轻人中更多一些。有一位20多岁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是否打算结婚”这个问题时这样说:“我不打算结婚,也不打算要孩
。现在结婚还有什么用呢?在生活上不是非得要一个人互相照顾帮助才能过得下去。男女都有自己的工资,洗衣服有洗衣机,那一
家务都能自己
,没有妻
完全可以生活得下去。结婚什么用
也没有。”这位调查对象已经把婚姻的全
功能归结为照料家务,把妻
的作用等同于一个家务女工。
即使在西方社会中,不结婚的人也会蒙受损失,无论在形象上还是在实际利益上,都是如此。正如格兰姆斯在《后果》一书中指
的那样:“男
到30岁尚未结婚,人家就会认为他有什么问题,或疑他是同
恋者,或疑他是
游戏者。他在军界、公司、政界及工会组织中都不会升至
位。在学术界和艺术界有成功的可能
,但在人们
中仍是可疑分
。因此可以认为,结婚和正常的外在表现是男人事业成功的助力。”(格兰姆斯,第57页)看来,各
文化中在这一
上十分相似,尽
未婚人所
受到的压力程度有所不同--在中国社会中,虽然未婚男
不会被很多人疑为同
恋者,因为公众对同
恋现象的警觉
远远低于西方社会,但他们所承受的结婚压力,显然大大
于西方社会。
另外有些抱定不结婚志向的同恋者,对同
恋者的结婚持有更为激烈的看法,他们认为同
恋结婚是自私的和不
德的
法。有一位这样讲:“我知
有个人结了婚,后来女方发现他是同
恋就离了。明知自己的同
恋还结婚,这是不
德的。所以我不结婚,这样就不会把自己的痛苦传给对方。”这位决定不结婚的同
恋者还认为:“作为丈夫就应全
心地
妻
,
生活也一定要有
情投
。我作不到这一
,所以不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