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还有提供男妓的茶室。
在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调查当中,除了对单个国家和社会的研究之外,还有大量综合的研究。福特和毕齐研究人类学文献,发现在76个原始部落中,有49个部落把同性恋视为正常行为。在20世纪的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社会似乎默认了同性恋活动,事实上,可能找不到完全没有同性恋现象的社会。
北非的斯旺人中普遍有男同性恋行为,显要的斯旺男子互相借用对方的儿子,公开谈论他们的男性性爱,就象讨论与女性的性爱一样毫无忌讳。已婚和未婚男子都被习俗要求进行同性恋活动。如果一个斯旺人不同其他男子发生性行为,就会被视为怪人。
在美国西北部的一些原始部落,例如卡迪克部落中,人们把儿子当女儿养,让他们穿女孩服装,作女孩的事情,并只同女孩游戏。到了10至15岁时,就令其同有钱的男人结婚。
在西伯利亚东北部的一些部落中,常有一些男子作其他成年男子的妾。
在夏威夷岛国的一些人种中,同性恋现象也很普遍。
东爱斯基摩人中,有些女性拒绝同男性结婚,自己却表现出男性的行为作风。
在澳大利亚西部的肯伯雷地区,男子成年后如果找不到女人,就同“少男妻子”一起生活。在澳大利亚南部,没有妻子的老人往往有一两个少男陪着过日子,老人嫉妒地监视着他们,用他们作鸡奸对象。
在我们四千年历史中,正史和野史都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大量记载。同性恋在我国最早出现于何时?传说是始于皇帝。清代学者纪昀(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杂说称娈童始皇帝。”(卷12)但是根据潘光旦先生的考据,认为这一记载不尽可靠,因为就连皇帝本人是否确有其人还在探讨之中。
另据考证,我国远在商代就有“比顽童”、“美男破产”、“美女破居”之类的说法,更有脍炙人口的“馀桃”(春秋)、“断袖”(汉代)、龙阳君(战国)、安陵君(战国)等历史人物和故事的记载。史载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惊醒他“断袖而起”后代于是以“龙阳”、“馀桃”、“断袖”等暗语指同性恋现象。
潘光旦先生遍查史书,考出“前汉一代几乎每个皇帝都有个把同性恋对象”这一事实。汉文帝宠幸邓通,赐给他开采铜山自铸钱币的权力,邓通因此而富比王侯,成为中国历史上因“色”而获益最多的男人。
汉时宫人中还有女同性恋现象,她们乔装打扮,配为夫妇,同寝同食。当时陈皇后无子,命宫人打扮成皇帝模样,同她共寝,武帝得知此事后,大怒废后,责其为“女而男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