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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起杯,也不怕,咕嘟咕嘟一气喝得光,他那张冻得青白的脸上才渐渐泛一丝血来。他坐在我的床沿上,一双大睛闪烁烁地望着我,在期待着。我知,那些孩们要的是什么,二十块、三十块,一个礼拜的饭钱,一个礼拜的房租。我过去伸手去剥他的衣服,我要尽快打发他走,好蒙睡觉。当我的手指尖戳中他的前,他突然啊的一声惊叫了起来,我赶忙缩回手,孩抬起了,对我歉然地笑着,可是他的眉皱着,一双大睛好象痛得在迸似的。他自己缓缓地将衣衫卸下,了赤的上来。在他那瘦骨棱棱青白青白的膛上,横横斜斜,赫然印着几条伤痕,条条有手指大小,青的青,红的红,叉的地方,一块伤疤,有酒杯大,正正压在他的心上,伤破了,发了炎,浮起来,鲜红的,在淌着黄的浆。孩告诉我,前几天的一小晚上,他在公园里,撞见一个穿夹克骑托车带上挂满了铿铿锵锵白铜锁匙有待狂的家伙,将他带了回去,用一长长的铁链把他捆绑了起来,鞭着他象狗似在地上爬。‘绑得太了,磨破了——’孩指着他上那块酒杯大的伤疤说,他嘴角上一直浮着一抹歉然的笑容,那一双坑的大,闪烁烁的。那一刻,就在那一刻,突然间,我在他心鲜红的伤疤上,看见了那把刀,那把正正在阿凤上的刀。阿凤倒卧在地上,一的血,也是那样望着我,一双大睛痛得,可是他那抖动的嘴角上,也是那样,挂着一抹无可奈何歉然的笑容。多少年来,我完全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知觉。可是那一刻,那一刻我好象压电一般,猛地一震,心中掀起一阵剧痛,痛得我前一黑,直冒金星。我抓起那个孩一双冰凉的手,握在掌中,拚命搓。我跪倒在他面前,把他那双又脏又裹满了雪泥的靴脱掉,捧起他那双僵冻肮脏的脚,搂怀里,将面腮抵住他的脚背,来回磨,一直抚到他那双僵冻的脚温了为止。那个孩被我得手足无措起来,我也不顾他反对,把他抱上了床,替他脱去衣,去找了一瓶双氧,用棉蘸了,替他把他上的伤痕轻轻洗净,然后将一张厚厚的毯盖到他上去。我坐在他边的地板上,守着他,直到他闭上晴,疲倦地睡去。我站起来走到窗边,斜对面中央公园里,树上地上都盖满了一层洁白的雪,太刚升起,照得一片晶亮,眩人目。我企立在窗前,一的血,在翻腾,在烧,脸上一阵阵的,如同针刺一般。从前的事,一幕一幕,象万筒似的,拼凑起来。猛抬,我瞥见窗玻璃里,映着一骷髅般的人影,多少年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

“然而,阿青,哥乐士失踪了,可是纽约的曼赫登那些棋盘似的街上,还有千千万万个象哥乐士那样的孩,日日夜夜,夜夜日日,在狼、在窜逃,在染着病,在公园里被人分尸。那么多,那么多,走了又来,从国各个大城小镇。有时候在中央公园的树丛里,有时候在地下车站的厕所中,有时候在四十二街的霓虹灯下,我会突然看到一双闪烁烁的大睛,那是阿凤的睛,痛得在跃的大睛。于是我便禁不住要伸手去抚摸那个孩的面颊,问他:‘你饿了么?’有一次半夜我带了一个十三四岁的犹太孩回家—一他蜷卧在公园外面人行的长靠椅上,睡着了。我把我的床让给他睡,可是天

“那个孩,在我那里居留了三个多月。他的名字叫哥乐士,哥乐士是波多黎哥人,是从圣璜来的,他的英文破破碎碎,夹满了西班牙话。他告诉我,三年前他们全家移民到纽约,父亲不愿负担家累,弃家而走,母亲就那样疯掉了,给关了市立神经病院。有一天,我们走过东河河边,哥乐士指给我看,对面河岸凸一个半岛,半岛尖端,有一所红砖大楼,四周都围了很的铁丝岗。‘我母亲就关在那里。’哥乐士对我说,他说他在纽约街已经狼了一年多了,遇见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人,也染上了一的恶疾。他的生上,凸起一块块的红斑,我带他到医院去治疗,他患了二期梅毒,打了许多针。他的内衣总沾着斑斑黄浊的脓,晚上换下来,我便用消毒药替他洗净。我那铺单人床窄小,晚上我们躺在一起,我一翻,手肘中他上的创伤,总是痛得他从睡梦中叫醒,于是我便把我的床让了来给他睡,我躺在他床下的地板上,在黑暗中,我听得到他均匀熟睡的鼻息。三个多月,我天天喂他,还有草莓冰淇淋——哥乐士人瘦,量却大得奇,每天可以吃一小桶冰淇淋哩—一他的面颊渐渐丰满起来,前那几铁链来的创伤也慢慢平复了,结成一条条殷红的疤痕。有一天,哥乐士告诉我他要去探望他的母亲,可是他一去,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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