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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这把双刃剑,让人又爱又恨,而娱乐圈真正牛掰的明星大腕和她们的幕后操盘手们,都是能得心应手地运用和驾驭这一利器的,所以你看吴萌萌、郑小怡、王敏芝们虽然绯闻不断负面新闻满天飞,但她们是当今我国娱乐圈最为炙手可热的一线女星,却是不争的事实…你看人家吴萌萌,去年一年就接了46个代言,光代言这一项就挣了不下6000万之巨,为什么啊,因为她的曝光率高,对她所代言品牌的传播非常直接有效,而且还有不老少的企业老总,就喜欢吴萌萌这种‘“有故事的女人’”不请这样的女人代言请谁啊?再者,你看我们楚天电视台著名的选秀节目‘“中国偶像’”之所以火爆得不得了,也是与系列而系统的炒作密不可分的…怎么说‘“炒作’”也是当今娱乐圈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法宝,我们要一切从实际效果出发,如果一味去苟同局外人和平庸者的看法,那一定是行不通的。正大光明和冠冕堂皇是很难成就一位国际巨星的,十多亿华人当中,也就出了一个冯小龙,一个陈德华,一个褚星星,然而他们的成功,除了他们各自背后强有力的支持、港台成熟的媒体包装、经纪公司的大力运作等核心内容之外,与他们几十年如一日持之以恒的努力也是密不可分的。大陆许多的艺人,都难以做到他们十分之一的勤奋和执着,如果你既想走捷径‘“一夜成名’”又想全世界的人都来赞叹你恭维你,这种想法无疑是荒谬而不切实际的,至少在现在的娱乐圈是行不通的,除非你能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的在全国的电视台和主流纸媒拼命的砸硬广告或许才有些许可能。除此之外,‘“炒作’”才是在最短的时间、花最小的代价提高知名度、实现心中梦想、离成功越来越近的唯一的捷径…你想想看,如果你的曝光率不够高,演出商连你的名字听都没有听说过,是绝对不会请你去商演的,更别说动辄数以五六七位数的出场费了,现在早已不是那个‘“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惟唯有‘“宣传,宣传,再宣传’”‘“曝光,曝光,再曝光’”一个艺人才能得救。否则,你的专辑也不会有人买,导演和投资人也不会请你去拍戏,更别说想接什么代言了。关于所谓炒作,你失去的只是一些凡夫俗子的不理解,但你却有可能得到整个世界,得到你想要的名誉地位、名车豪宅、越来越高的商演出场费,水涨船高的片酬,越来越多的广告代言,你说你该如何抉择?”
我的一番长篇大论下来,LISA很可能是第一次接受到如此专业的“炒作学”理论知识的熏陶,脸上阴晴不定,显是在天人交战着,似乎觉得我说的很有些道理,但又担心亲友的询问和百姓的非议,要是换了别人,我一定会嗤之以鼻,在心底冷笑她“既想当什么什么又想立牌坊”但是对于LISA,对于我心中曾经无比高贵的女神,我压根都不想刻意地把我的意志强加于她,我深深地知道,只要在这个圈里混,总有一天她会要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的,那时候,才是切入的最好时机。
这些年经历的挫折和磨砺太多,从前那些不可一世的锋芒已消磨殆尽,让我懂得了换位思考,不再咄咄逼人。现在的我,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心态都相当地平和,总是能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地,建立在一个互利双赢皆大欢喜的契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