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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赏奇士莫愁嫁立夫怀骨京(3/5)

青春貌美,派头儿摩登,给立夫结交了许多朋友。若是立夫一个人旅行,他是无法办到的。有一次,立夫独自坐在甲板上的椅子里,心里想了下列几件事:

自己的衣裳无法管理了。

他已然知道女人的衣裳必须折叠在特别的包袱里,而且在翻箱子时,谁也不能去碰。

莫愁有好多素色的绸子包袱。

一切衣裳都有樟脑味道。

鞋成了男子人品的基础。

咬指甲是坏习惯。

上汽车时,男人先上算是失礼。

现代对女人的表示敬意,是男士厌烦的事。

最后,他深信,不管怎么说,这些事没有什么重要。他深信他爱莫愁,但是并不了解女人。

后来,立夫又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莫愁像一个水母,总是粘着他,包围着他,不肯放开他。像水母一样,她富有弹性,极其柔软,常改变其外形,以适应他的愿望,适应他的任性,这样之下,就保卫了他,免遭外界的伤害。莫愁那无限的耐性,百依百随,完全不顾自己,真是使他惊叹。莫愁一心所想,一身所行的,就是为了他的舒适,为了他的幸福。他觉得,莫愁这个女人,若算个赌注的话,这个赌注是完全投在他身上,完全投在他的前途上了。

立夫,本来会成为一个孤独的书呆子,本来会以与草木,鸟兽,农夫,樵叟相处为乐,而不喜居于城市的;并且会对富有之家有反感,但是如今却有一个富足美满的家,有一个稳健实际的妻子,精于规划善理家事。这些都硬是送上门来,不求而至。他始终不习惯于富有之家的生活,他觉得自己腐化了。他并没有真正仇视朱门富户的生活,因为他在过去生活上一直顺遂,但是他却一直对童年时他家所不属于的那个富有的阶级,保持鄙视的态度。这种态度最好的表现莫过于他藐视饭桌上的礼貌规矩,厌恶在宴席开始前的洗手梳头,他不肯改正当众咬指甲的习惯,还有别的粗野不够斯文的地方。

这些,他妻子一直极力想予以矫正,求其文雅。

莫愁常说:“不要把手放在裤子口袋里。”

他会反问:“为什么不要?”

“不斯文,不高雅。”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高雅。”

他还是不服,又继续争论说:“你若不能举出令人心服的理由,你就不能改变我双手放在裤口袋里的习惯。你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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