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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写作的艺术(2/3)

灵派又因

灵派所喜文字,于全篇取其最个别之段,于全段取其最个别之句,于造句取其最个别之辞。于写景写情写事,取其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之情,自己领会之事。此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之情,自己领会之事,信笔直书,便是文学,舍此皆非文学。

有些作家象乞丐的衣服满是蚤,时常使读者到快乐的激动。发便是好事。

王充分(一)“儒生”(能通一经),(二)“通人”(博览古今),(三)“文人”(能作上书奏记),(四)“鸿儒”(能思著文连接篇章)。(一)与(二)相对,言读书;(三)与(四)相对,言著作。“鸿儒”即所谓思想家;“文人”只能作上书奏记,完全是文字上笔端上工夫而已。思想家必须殚竭虑,直接取材于人生,而以文字为表现其思想之工而已。“学者”作文时善抄书,抄得越多越是“学者”思想家只抄自家肚里文章,越是伟大的思想家,越靠自家肚里的东西。

灵派主张自抒臆,发挥己见,有真喜,有真恶,有奇嗜,有奇忌,悉数之,即使瑕瑜并见,亦所不顾,即使为世俗所笑,亦所不顾,即使犯先哲,亦所不顾。

凡所谓个,包括一人之格、神经、理智、情、学问、见解、经验、阅历、好恶、癖嗜,极其错综复杂。先天定其派别,或忌刻寡恩,或直仗义,或优柔寡断,或多病多愁,虽父母师傅之教训,不能易其骨丝毫。又由后天之经历学问,所见所闻,的确动其灵知者,集于一,化而为成见、怪癖、态度、信仰。其经历来源不一,故意见好恶亦自相矛盾,或怕猫而不怕犬,或怕犬而不怕猫。故个之心理学成为最复杂之心理学。

三袁兄弟在十六世纪末叶建立了所谓“灵派”或“公安派”(公安为袁氏的故乡);这学派就是一个自我表现的学派。“”指一人之“个”“灵”指一人之“灵魂”或“神”

文人作文,如妇人育,必先受,怀胎十月,至肚中剧痛,忍无可忍,然后之。多读有骨气文章有独见议论,是受也。时机未熟,擅自写作,是泻痢腹痛误为分娩,投药打胎,则胎死。卖良心,写违心话,是为人工打胎,胎亦死。及时动奇思妙想,胎活矣大矣,腹内动矣,心窃喜。至有许多话,必发而后快,是创造之时期到矣。发表之后,又自诵自喜,如母舐犊。故文章自己的好,老婆人家的好。笔如鞋匠之大针,越用越锐利,结果如锈针之尖利。但一人之思想越久越圆满,如爬上较之山峰看景然。

学者如乌鸦,吐以饲小鸟。思想家如蚕,所吐的不是桑叶而是丝。

昨夜睡酣梦甜,无人叫而自醒,神便足。晨起啜茗或啜咖啡,阅报无甚逆耳新闻,徐步书房,明窗净几,惠风和畅——是时也,作文佳,作画佳,作诗佳,题跋佳,写尺牍佳。

一个好的读者将作家翻转过来看,如乞丐翻转衣服去找蚤那样。

《红楼梦》中林黛玉谓“如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却使得的”亦是灵派也。

一本书有如一幅人生的图画或都市的图画。有些读者观纽约或黎的图画,但永远看不见纽约或黎。智者同时读书本及人生。宇宙一大书本,人生一大学堂。

人人在世上皆有其心的作家,惟不用工夫去寻耳。

人如无一个心之作家,则是迷失的灵魂。他依旧是一个未受胎的卵,一个未得粉的雌。一人的心作家或“文学情人”就是其灵魂之粉。

作家对词字本始终本能地到兴趣。每一词字皆有其生命及个,此生命及个在普通字典中找不到,《简明津字典》(“ConciseOxfordDictionary”)或《袖珍津字典》(“PocketOxfordDictionary”)之类不在此例。

灵派

文章不过是一人个之表现和神之活动。所谓“divincafflatus”不过是此神之,事实上是外之结果。

当一作家恨某人,想写文加以痛骂,但尚未知其人之好时,他应该把笔再放下来,因为他还没有资格痛骂那个人也。

研究任何题目的最好方法,就是先抱一不合意之态度。如是一人必不至被骗。他读过一个不合意的作家之后,便较有准备去读较合意的作家了。批评的心思就是这样成形的。

一本好字典是可读一读的,例如《袖珍津字典》。世间有两个文字之宝藏,一新一旧。旧宝藏在书本中,新宝藏在平民之语言中。第二的艺术家将在旧宝藏中发掘,唯有第一的艺术家才能由新宝藏中得到一些东西。旧宝藏的矿石已经制炼过,新宝藏的矿石则否。

书法家神欠佳,则笔不随心;古文大家神不足,则文思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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