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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中国人的家族理想(2/3)

我在《吾国与吾民》里,曾指占有一切的家族制度的弊害,它能够变成一扩大的自私心理,妨害国家的发展。可是这弊害在一切人类制度里都存在着,无论是在家制度里,或西方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里,因为人类的天本是有缺的。中国人始终觉得一个人是比国家更伟大,更重要的,可是他并不比家更伟大,更重要,因为他离开了家便没有真实的存在。现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弊害也是同样明显的。国家可以很容易地变成一个怪,——现在有些国家已经变成怪,——把个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私人荣誉,甚至于个人幸福的最后目的完全吞没了。

失踪的哥哥。他的工作是困难到极的。他不知他的哥哥在什么地方,甚至也不知是否尚在人世。当时外旅行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明朝的政权已经倾覆,各地情形甚为混。然而,这位老人还是怀着宗教般的虔诚,不顾一切地门,到在城门上和客栈里张贴寻人的告白,希望找到他的哥哥。他就这样由中国西一直旅行到东北诸省去,沿途跋涉几千里;经过了许多年,有一天,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去,把伞放在墙边,他的哥哥的儿看见那把伞上的名字,才认他,带他到家里去。他的哥哥已死,可是他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他已经替他的宗族找到一个嗣了。

家族制度的理想必然是和私人个人主义的理想势不两立的。人类终究不能一个完全孤立的个人,这个人主义的思想是不合事实的。如果我们不把一个人当、兄弟、父亲或朋友,那么,他是什么东西呢?这么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形而上的怞象名词。中国人既然是有生学的思想,自然先想到一个人的生学上的关系。因此,家族变成我们的生存的自然生学单位,婚姻本变成一个家族的事情,而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家族意识和家族荣誉的觉,也许是中国人生活上队伍神或集团意识的唯一表现。为使这场人生的球戏玩得和别一队一样好,或者比别一队更好起见,家族中的每个份必须谨慎,不要破坏这场球戏,或行动错误,使他的球队失败。如果办得到的话,他应该想法把球带得远些。一个不肖对自己和家族所造成的耻辱,是和一个任防御之责的球员接不住球,因而被敌人抢去一样。那个在科举考试里获第一名的人,是和一个球员冲破敌人防线,帮球队获得胜利一样。这光荣是他自己的,同时也是他的家族的。一个人中了状元或士之后,他的家人、亲戚、族人、甚至于同镇的人,在情上和质上,都可以靠他获得一些利益。因此在一两百年之后,镇上的人还会夸说:他们在某个年代曾经过一个状元。一

①上海英文《天下月刊》第一卷第一期《真孔》(“TheRealConfucius”)一文。我们得让这个巧妙的理论去表现其自的价值。关于家族理想的必要,我们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许多理由。开的观念是把人类视为家单位的一份,而不把他视为个人。这观念又得一人生观和一哲学观念的赞助。那人生观可以称为“生命之”的原理,而那哲学则认为人类天赋本能的满足,乃是德和政治的最后的目标。

为什么这样注重孝,不得而知,可是吴经熊博士曾在一篇彩的论文里①说,其原因是因为孔世时没有父亲。《甜的家》(“Home,SweetHome”)一歌的作者一生没有家,这心理上的原因是相同的。如果孔小时有父亲的话,他的父观念一定不会着那么厚的传奇浪漫彩;如果他的父亲在他成人的时候还活着,这观念一定会有更不幸的结论。他一定会看他父亲的缺,因此也许会觉得那绝对孝敬父母的观念有不易实行。无论如何,他世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死了,不但如此,孔甚至连他父亲的坟墓在何也不知。他的父母的结合是非正式的,所以他的母亲不愿告诉他父亲是谁。当他的母亲死时,他把她殡于(我想他的态度是玩世的)“五父之衢”后来他由一个老妇人探他父亲的葬,才把他的父母合葬在另一个地方。

我们可以用家族的理想来代替西洋的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在这家族的理想里,人类不是个人,而是家族的一份,是家族生活的主要份。我所说的“生命之”的原理,便是这个意思。在大上说来,人类的生命可说是由许多不同族的生命之所造成的,可是一个人直接觉到的,直接看见的,却是家族的生命之,依照中国人和西洋人的比喻,我们用“家系”或“家族的树”一词,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那棵树的一分或一个分枝,生在树上,以其生命来帮助全树的生长和赓续。所以,我们必须把人类的生命视为一生长或赓续,每个人在家族历史里扮演着一个角,对整个家族履行其责任,使他自己和家获得耻辱或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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