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西方人,一个问题倘能逻辑地解决,那是够满足的了,而中国人则不然。纵令一个问题在逻辑上是正确的,还须同时衡之以人情。确实“近乎人情”是较胜于“合乎逻辑”的伟大考量。因为一个学理可以本违反普通
而却很合乎逻辑。中国人宁愿采取反乎“
理”的任何行为,却不能容许任何不近人情的行为,此
情理的
神与普通
的信仰在中国人理想上树立了最重要的态度,结果产生了“中庸之
”这是吾在下面将要讲到的。
此所谓普通自有其
学的基础,那是很有趣的。中国人之判断一个问题的是与非,不纯粹以理论为绳尺,而却同时权度之以理论与人类的天
两
元素,这两
元素的混合,中国人称之为“情理”:情即为人类的天
,理为永久的
理,情代表柔韧的人类本
,而理代表宇宙不变的法则。从这两
元素的结合
,产生人类行为的是非和历史的论题的判断标准。
吾人于此可见逻辑对普通之对峙,在中国代替了归纳与演绎论理之地位。普通
往往较为
明,因为分析的理论观察真理,常把它割裂成几多分散的片段,因而丧失了它的本来面目;而普通
则将对象当作一个活动的整
看待。妇女
有比较男
为
之普通
,是以倘遇任何意外发生,吾宁愿信赖女
的判断
于男
的判断。她们有一
方法,能估量一
情况的整
会不致被其个别的小景所惑
。中国小说之最佳者如《红楼梦》、《野叟曝言》,女
被描写成应付环境的最健全的判断者,而她们的语言,有一
妙的方法能使之圆
而完整,
有十分迷人的
力。逻辑而缺乏这
普通
是危险的,因为一个人有了一
意见,很容易用他的文学
的脑
把
论据曲解文致,使满足自己的意志,而且仍可以像Middlemareh里
的加索绷先生一样,竟至不能
会人人所能
贴的
妻的生活。
会需要数度往返的勘察,需要百科全书那样渊博的学问,而他的错误终属不易校正,即说是正确的,一时也没有可能明见的佐证,但只可以意会的加以赞同,因为在他的著作问世以后三百年来,未有人能举反对的论据,如是而已。
这个特征或可由英文中“理”与“情”的对立的意义中见其一二,亚里士多德说:人类是论理的而不是讲情理的动。中国哲学也容认这个说法,但却加一补充,谓人类尽力成为有理
即讲情理的而不仅仅为论理的动
。中国人把“人情”放在“
理”的上面,因为
理是
象的、分析的、理想的而趋向于逻辑的要素概念,情理的
神常常是较为实
论的,较为人情的,并密接于观实而能认识正确的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