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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的结局(2/2)

法官听了一愣,判无期徒刑还要谢?还说是给了她一条路?给了重新人的一次机会?可见,王天容对自己的罪行确实是有刻认识的。但是,言多必失,王天容这样的表白大可不必,这样的表白可能会引发两个问题:

由于时间非常短,所以王天容不敢肯定那天她看到的那个面孔到底是不是姚秉诚,并且在那情况下,她既不能停留也不能问。但她宁愿相信那就是姚秉诚,因为只有姚秉诚才有那样复杂的表情。惋惜,叹息,不可思议却又无可奈何。

王天容宣判的那天正好是她孙满周岁的日,王天容被带离法的时候,还特意向旁听席上观望了一下,不知是不是希望能看见她的孙,如果是,那么她肯定是失望了,因为那天郑小彤和蒲小元并没有把他们的儿郑蒲宽带来,没有带来的原因是他们不希望儿面对坐在被告席上的。不但现在不希望,而且还不知将来怎样向孩描述他的

第一,别人会误解她无知,因为量刑是司法行为,不是政府行为,她谢政府什么?难是政府给她量的刑?或者说是政府预司法公正了?这不是给政府脸上抹黑吗?第二,她这样在法上当表示谢,很容易让一些人以为她判轻了。不是判轻了,你“谢”什么?或者还有一些人怀疑王天容其实是抱怨判重了,比如相对于樊大章来说她被判重了,因不好说,故意说反话。

宣判之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王天容并没有提上诉,而且公诉人也没有提抗诉,所以王天容的案就算是彻底地结了。王天容本人也已经从临港市第三看守所正式移到广东省女监狱,开始服刑。但是此案留给人们的争论与思考还远远没有结束,甚至才刚刚开始。这也不是坏事,关于中国的司法制度,或许确实需要有更多的人来思考、来争论,这样,才更有利于我们司法制度的完善与成熟。

是哪一情况,其实她都不该说。说了没有任何意义。

王天容说:“谢谢!谢谢政府给了我一条路,给了我重新人的一次机会。”

宣判之后,法官问被告要不要上诉。被告王天容摇摇,说不上诉。尽她说了不上诉,法官还是把她可以上诉的权利读了一遍,例行公事后,宣布闭。正在这个时候,王天容突然举手,说有话要说。就在法官迟疑之际,王天容已经说话了。

最终,王天容因受贿和额资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共计四千万人民币,法院一审判无期徒刑。

间里,侯峻峰照样跟能源集团生意,而且还是煤炭的生意。可以这么说,王天容的事,不但没有影响侯峻峰的业务,相反,他的业务越越大了。因为自从王天容事之后,她儿郑小彤和儿媳妇蒲小元就基本上终止跟能源集团煤炭生意了。但是,王天容的事丝毫没有影响能源集团的运转,临港市的经济建设还在发展,用电量还在增长,能源集团还必须源源不断地生产电力,煤炭还是天天需要,侯峻峰正好填补了蒲小元终止业务之后的空缺,也算是帮了能源集团的一个大忙。而且,侯峻峰还是持给关照他生意的人送礼,并且还是送果。办案人员曾经巧妙地突击检查过,确实只是果,就像侯峻峰待的那样,是从批发市场买的成箱的果,因为从批发市场买成箱的果便宜。

王天容虽然没有看到孙,但她却意外地看到了一个久违而熟悉的面孔,这个面孔就是姚秉诚。

一直拖到200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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