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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兔宝宝(4/4)

连那最卑贱的小人俺也不恨,因为俺认定恶有恶报。请听俺讲两个真人真故事。

从前台湾南部某镇上有个大流氓,有一天持刀在菜市场上勒索小贩,十分狠毒。有一名卖菜的因为不服勒索,那流氓便一刀砍在他的小腿上,并且不许任何人救助,直到流血过多致死!

这名流氓杀了人便逃亡,通缉了二十年,二十年一过,通缉令也就失效了,他认为“从此又可以为非作歹了”!谁知道这名流氓却生了一种毒疮,小腿上有一大片皮肉莫名其妙地害了“无名肿痛”到处求医无效,不久小腿就烂完了,最后活活疼死了!

还有一个抢犯,杀人劫财,得手之后逃亡,也就成了通缉犯。一逃二十年,日子当然很苦,躲躲藏藏,永无宁日!因为“良心”不中立、责斥他!

到了第二十年最后一天的凌晨,这小子到一家旅社开了个房间,洗了个澡,换上一套新衣服,打算天亮之后“继续为非作歹”因为到第二天早晨八点正就要二十年届满,通缉令就失效了!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报应来了,因为时候到了,就在凌晨四点正,这人突然精神错乱,夺门而出,边跑边喊“救命!救命!有人要杀我呀!”’

最妙的是,他喊叫的声音正是二十年前他杀的那个人的声音!喊救命的情形也和二十年前他追杀的那个人当时边跑边叫的情形一模一样——天哪!报应!报应!

俺为啥要把这两个案子旧话重提呢?俺是要用这两件事证明因果报应一点也不会错的!

宇宙之内,最公道的有三:一曰天;二曰地;三曰良心。天地良心乃是三位一体的人生主宰,谁对人尖酸刻薄,谁就会得到尖酸刻薄的报应;谁凶狠毒辣一定也会遇上凶狠毒辣;总而言之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若没报,时候末到;时候一到,一定会报!

各位女警同志,绝大多数的同胞都把你们看成自己的姊妹,俺也把你们当成自己的好女儿!当你们扶着老的、帮助幼的缓步通过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时;当你们不顾生死为善良的民众除害时;当你们光明正大地依法、酌情、合理地为民众服务时,万一受到难以忍受的委屈,心中就念:“善有善报!”只要求个心安也就是最大的报酬了——这种报酬乃是骂街的王婆胡美丽之流的恶女人所永远得不到的呀!祝福你们!

·回应与挑战·

女人是永远的第二性?

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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