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经过几轮面试,他找到了一家大型企业,分配去了销售部。
业绩铺天盖地,为了争取到更多客户,他走南闯北,与各类人打交道。
做到一份业绩,玫瑰都会为他庆祝。两人在自家租来的房子里,开设派队,点着两根火苗窜动的蜡烛,迷离灯光下吃着丰盛却廉价的晚餐。她却感觉满足幸福,看着他脸上洋溢着的喜悦神色,玫瑰不自觉微笑了。
原来构筑的爱巢,可以不分大小,不论豪华或落魄,只要两人相爱相守,都能天长地久。
那日,他遇见公司董事长的女儿,林微白。
闷热夏日,他为一份订单,在粗暴日光下与客户理论,汗水浸湿体恤。口干舌燥之时,身旁突然伸来一瓶可乐,他一回头,就看见她清秀面容。
瓜子脸,杏仁眼,略微发胖,身材体态丰腴。一身上下,钻石,翡翠,白金,珠光宝气。
她说,我叫微白,林微白。我们做个朋友怎么样。
他拿着冰冻可乐,烈日下,一阵晕眩。
回到家,玫瑰已经入睡,深夜11点,他疲倦地洗漱,躺在床上,背对玫瑰,又想起白天遇见林微白的场景。
那女子说,你叫城吧,我是董事长的女儿。她伸过来的手,带着不容质疑。
下午,她带他去唱歌,她说,城,你必须陪我去。一边撒娇一边带着命令的口吻。
他起先并不答应,说家中有事,需要回去处理。但她粘住他不放,意正言辞。她说,城,你必须陪我去。
想起她在KTV唱歌的样子,嘟着嘴,一双无辜的眼睛扫来扫去的样子,无疑,她是个可爱的女孩,想着,想着,他不由自主地笑了。
玫瑰不知何时起来了,靠在床上,用力地揉着眼睛。城,我马上给你去温饭。说着,已经下床,穿好拖鞋。
不用了,玫瑰,晚上我吃过了。看着玫瑰为他操劳的样子,心头一热,不禁暗自咒骂,打消了脑海中翻腾的林微白的模样。
玫瑰亦逐渐有了工作,在小学教音乐,课程不多,下午四点便回来打扫家务。
那日,遇见林微白,心绪一直难以平稳。哪个男人不爱美女,更何况是家境富裕的千金?他的业务越来越多,整日头脑昏涨,偶想起林微白,脑中突闪现娇俏模样,是一阵清凉的晚风。
与玫瑰生活将近一年,他越来越理智。不是不爱玫瑰,他发现对玫瑰的爱正在趋于平稳,现在,他是意气风发的青年,前途似锦,油盐酱醋,平庸日子,他渐渐感觉厌烦。幸而,玫瑰善良温柔,如此,他也不至于会接受林微白,放弃玫瑰。
他的能力很快被公司认可,分派给他更为艰巨的任务,定单数额亦日趋增加。
于是更为忙碌。
一次,签到一份6位数的订单,他一时兴起,乘地铁跑去玫瑰工作的那所小学接她。
人来人往的校园,一个个背着书包,欢欣雀跃的孩童,如一条条穿梭在海底的鱼。他靠在学校门口的栏杆上,忽然想起了,那年他们相遇的场景。
往事如烟,校园那段青涩生活,永不再来。
好久没有来学校看看了。他想。
晚上,他带玫瑰去豪华餐馆吃晚饭,接到林微白的电话,他走去厕所,听见微白在电话那头说,城,我喜欢你,你来和我一起住吧。
他心惊肉跳,随即,挂了电话。一言不发,面红耳赤走回座位,假装无事,又吃起晚饭。
玫瑰今日,看上去,容光焕发,两颊绯红,笑意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