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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浅蓝阿本文集衬衫的男生系列一(2/2)

只是一秒钟的时间——虽然在时光里略显轻浮和草率,但是那时我们还小,这样的仓促的迷惑都是可以而且是应该被原谅的…

我念书比较早。六岁时我已经上小学二年级,那是我一生中的得意时光。那时我是整个年级里年龄最小且成绩最好的孩,老师的赞扬和喜都毫不吝啬地施与我,可是六岁的我并不懂得珍惜这些当时唾手可得日后却难于登天的东西。

只是一秒钟的时间,就让我在之后的日里,一直喜着肤白皙的男内,任何一个浅蓝影都可以让我驻足,我并且开始讨厌男生穿雪白的鞋,那总让我有踩上两脚的冲动。因为保留着这样一些奇怪的好和厌恶,所以我才敢肯定我六岁时确确是有过这样一个男生的存在,我也确确喜过他。

我忘得很彻底,那个人好象凭空现,又凭空消失了。在我的记忆里他就只存在过那么一个早晨,不到一分钟。我踩了他一脚,他说不要。或者说的是没关系。

人生。那些自以为成熟的人总是说只有不够资格谈论人生的人才会去谈论人生。我总是不很明白这两悖意义的命题。我只是觉得,只要是活着的人都可以也都有资格谈论人生,如果说成熟的代价就是不能谈论自己想谈论的话题,那么我倒宁愿一直这样不够成熟下去。

不要。没关系。

我反复念叨着着两个意思相同的句,用我想象中他的语气和声调(因为已不复记忆,只能想象),不我怎么说,我都只须一秒钟就可以说完这三个字,不是不要,还是没关系。

但是那个男生的长相,他的名字,发的长短,睛的大小,甚至他穿的什么颜,我都统统忘掉了。

我第一次知了男生要比女生大度,男生要让着女生。此后我便开始肆无忌惮地行使自己作为女人的权利,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称作是女人——人并不是生下来就是男人或者女人的。要先经过一段被统称为小孩的无别的日,慢慢开始分别,叫小男孩和小女孩,但仍不是男人和女人。我们还要经过男孩和女孩,少男和少女,等等过程,才能成为男人和女人——其实我更喜用女这个词来称呼自己,这让我到自己已经成熟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淑女。可是边的同龄人总是以“男生”“女生”或“男孩”“女孩”自称,所以我在用词时常常为此而烦恼半天,到最后不是用了一个合适但是自己并不喜的字就是用了一个自己喜但是并不合适的。

说的是“不要”,总之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了可能是“没关系”也可能是“不要”的这三个字,我在这一刹那喜了他,那个白皙的穿浅蓝衬衣白鞋上带着我的黑脚印的矮个男生。

也许这也是人生的烦恼之一。

只是一秒钟的时间,我就喜了这个人,并且一直记到现在——可见我真的是个无聊的人——打小就这么无聊了。

还是回来说那个初夏的早晨吧,我喜了一个男生。我记得的也就只有这么多而已,我记得清晨微凉的空气,记得自己沾满和泥的鞋,记得他的浅蓝衬衫,还记得那白得晃的鞋和鞋目惊心的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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