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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儿时(2/2)

小孩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外他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邻人以上的切的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家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伴侣中,王囝囝也特别对我要好,他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游玩的时候,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谈笑,有时相偕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囝囝好好看侍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囝囝照应我。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豆腐店里的王囝囝的游,而这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豆腐店里的王囝囝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他给他很多的钱和玩,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

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王囝囝所照应我的,是教我杀米虫,杀苍蝇,以诱杀许多的鱼。所谓“羊裘钓叟”,其实是一个穿羊裘的鱼的诱杀者;所谓“游钓之地”,其实就是小时候谋杀鱼的地方,想起了应使人寒栗,还有甚么雅,甚么可恋呢?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买两副钓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在盛的罐里,领了我到木场桥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由虫尾穿,直穿到。然后放下去。他又说:“浮珠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拉住鱼的颚,鱼就逃不脱。”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到月落时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姊不分而散。



因此这件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甚么“独钓寒江雪”,甚么“羊裘钓叟”,甚么“渔樵度此”,才知钓鱼原来是很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有所谓“游钓之地”的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我想,“钓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故乡。”

“杀”,不拘杀甚么,总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腥,都是掩耳盗铃。如果看见猪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丝。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扑杀的苍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蝇钓鱼更好。鱼喜吃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当时我们一家团栾之乐的背景,是杀生。我曾经了杀生者的一分,以承父亲的娱。血,原是数千年来一般人的习惯,然而残杀生灵,尤其是残杀生灵来养自己的生命,快自己的腹,反求诸人类的初心,总是不自然的,不应该的。文人有赞咏吃蟹的,例如甚么“右手持螯,左手持杯”,甚么“秋蟹正”,作者读者,均囚于习惯,赞叹其风雅。倘质诸初心,杀蟹而持其螯,见蟹而起杀心,有甚么,而值得在诗文中赞咏呢?

自此以后,我只喜钓鱼。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心钓鱼,不仅于游戏,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钱。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夜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节季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细,剥来的不是立刻吃的,都积受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且他说蟹是至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过两碗饭还有馀,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吃下馀多的蟹,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要过两大饭,这滋味真是好!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尝这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父亲,况且已茹素,当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乐,何等使我神往!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

杀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动人的公愤,而杀蚕,杀蟹,杀鱼反可有助人的娱,同为生灵的人与蚕蟹鱼的生命的价值相去何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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