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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的作家女士,如沙金娘或代丝,也未曾为此在小手绢上洒过一滴无声的泪珠。(这是因为她们不知道。或者是认为——这样做是必要的。)
把农奴们由一处迁徙到另一处不是急如星火的:允许他们打点自己的家什,收拾自己的动产,然后安安稳稳地坐上大车迁到十五或者四十俄里之外。但是劳改营的起解却是像疾风暴雨一样向犯人袭来的:只是为了把物品交还劳改营,才给二七分钟,十分钟,然后他的整个生活就要被折腾个底朝天,被运到天涯海角的什么地方,也许是一去不返。一个农奴的一生中很少遇到一次以上的迁徙,经常是在原地定居。而没有经历过递解的群岛土著,你却找不出一个。许多人竟迁徙过五次,七次,十一次。
农奴有的可以挣脱出去,改交代役租,他们可以远远地搬到可恶的老爷的鞭子莫及的地方,做买卖,发财致富,像自由人一样地生活。但是连免除看管的犯人们也照样住在营区里,一大早就要拖着吃力的步子到押解队驱赶着大队所去的地方上工。
家奴多数是卑鄙无耻的寄生虫(“家仆是下流谬种”),是靠劳役农奴养活的,但是他们至少自己还不管辖劳役农奴。使犯人感到加倍恶心的是,他们还要受到卑鄙无耻的杂役们的管辖和任意支使。
而且总的说,使农奴的整个境遇比较好过些的一个因素是地主不得不顾惜他们:他们是值钱的,是能用劳动给他带来财富的。劳改营的长官不会对犯人有半点顾惜;他们不是他花钱买的,不能把他们留给子女们当遗产,这批死了,还会送进另一批来。
不,我们不该拿我们的犯人去和地主的农奴相比。应当承认那些人的状况要安稳和人道得多。群岛土著的处境还大致可以和什么人相比?大约可以和乌拉尔的、阿尔泰的、汉尔琴斯克的工厂农奴相比。或者和阿拉克切耶夫的军屯村居民相比。(有人连这也不赞成:那也太美了。在阿拉克切耶夫的军屯村里还有大自然、家庭、节日。只有古代东方的奴隶制才是恰当的比喻。)
犯人比农奴优越的地方,只能想起一件事,只有一件事:犯人,尽管是十二至十五岁的少年罪犯,毕竟不是从出生之日起就登上群岛的。在入狱之前他毕竟是捞到过几年自由的!至于说到法院的有期判决比终身的奴隶地位优越,那就必须具备许多附带条件:如果刑期不是四分之一世纪——二十五年;如果条文不是第五十八条;如果不需要“等候特别指令”;如果不再缠上第二次的刑期;如果刑满以后不会自动地遣送到流放地;如果不会当上“二进宫”马上又从外面抓回群岛来。附带条件多得如像围墙上的木桩。我们不禁回想起,过去的老爷们有时竟会因一时的高兴而赏给自己的农奴以完全的自由呢。
由于以上的原因,当“米哈伊尔皇上”在卢宾卡告诉我们一个流传在莫斯科工人当中的笑话:(联共[布])的意思是“布尔什维克的第二次农奴制”的时候,我们不觉得好笑,而是觉得有深刻的预见性。
共产党人曾为社会劳动寻找过新的刺激。起先以为这将是完全不图私利的自觉性和干劲。所以才这样急切地抓住了星期六义务劳动的“伟大的创举”但是实际上它并不是一个新世纪的开端,而是革命的最后一代人的自我牺牲精神的痉挛。从一九二一年唐波夫省的材料里可以看出,当时已经有许多党员企图逃避星期六义务劳动,只得实行了在党内登记卡上记载参加义务劳动情况的做法。这种激情又维持了十年,对共青团员和我们——当时的少先队员——还起作用。但是到了后来在我们当中也消失了。
下一步该怎么办?到哪里去寻找刺激手段?金钱,计件制,奖金?但是这些东西散发着刺鼻的不久前的资本主义的气味,需要一个很长的时期,等到出现了另一代人,这个气味才会不再使人不舒服,才会作为“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被人心安理得地接受。
掏了掏历史大木箱的箱底,把那件马克思称为“超经济强制”的东西拽了出来。这个宝贵的发现在劳改营和集体农庄里毫不掩饰地露出了长长的獠牙。
后来出现了一个弗连克尔。好像魔鬼在滚开的锅里洒进迷魂药一样,他酒进了一个叫做“分级灶”的东西。
大家知道一句不知念过多少遍的咒语:“无论过去农奴制所依靠的棍棒纪律,还是现在资本主义赖以支持的饥饿纪律,在新的社会制度里都没有存在的余地。”
可是你瞧“群岛”却实现了两者的巧妙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