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按住曾达的胸口,用力一推,让自己的身体从其怀抱中滚落下来,挣扎着靠着后方的一颗树道:“走吧,我活了这么多年算是赚了,真的,够了。”
陈金城掏出烟雾弹又扔了出去,转身来到高锦堂身边蹲下来,伸手要去搀扶他,却被高锦堂一巴掌打开,带着难看的笑容道:“金城你他妈又来了,不听话是不是”
“我们现在不是警察了,什么都不是了,所以我不用再听你的命令,我们还有事没有做完呢。”陈金城把枪跨好,就要搀扶高锦堂。
高锦堂挥挥手,看着曾达,面无表情的曾达一直在旁边看着,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此时高锦堂突然发现自己背靠着的是一颗高大的银杏树,他抬头看着茂密的树顶,揉了揉眼睛,以为看不清楚是因为血污导致的,却遗忘了双眼早被揍得肿得凸起,遮挡住了双眼,只能透过那一条微小的缝隙窥视着外界。
“妈的”陈金城提枪就准备去追赶胡顺唐一伙儿,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夜叉王打成马蜂窝。
高锦堂一把抓住陈金城的裤脚,摇头道:“喂,听我最后一次行不行别找那家伙的麻烦,记得吗当警察的人要留意别人的眼神,我从他眼睛里面能看出来,他不是坏人,不是我们所说的坏人。”
陈金城转身来又要作势抱起高锦堂,高锦堂靠紧了树干摇头道:“我迟早要死了,就算平平安安我能活多久十天二十天我这个病要不是曾老给我撑着,早就死硬了,我死在这,总比死在医院的床上好,我不喜欢追悼会,再说了,我们做了这样的事情,没有人给我们开追悼会,死了能有人给你收尸,一把火烧了,骨灰随便找个地方一放,就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这一辈子就这么结束了。”
曾达和陈金城看着树下的高锦堂,一句话没说,能说什么他们只想听,只想听这个昔日并肩作战的战友还有多少话想说,他们想要记住他最后的话,刻在心里,带进坟墓中,如果他们死后还有坟墓。
远处烟雾慢慢散开,警方从民居周围围了过来,却碍于茂密的山林没有贸然进入,只是用扩音器在那呼喊着让他们放下武器投降,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喂,你们听听,以前这种话是我们讲给其他人的,真可妈可笑,今天自己听了一遍”高锦堂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得人心酸,他又抓起一片银杏树叶子,放在眼前仔细地看着“我记得当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就有一颗银杏树,那时候真没文化,都不知道银杏树是咱们中国的国树,代表了长寿,但后来又听说银杏树好,银杏果也好,但吃多了也会中毒,对了,曾老,这是你告诉我的,我没有记错吧”
陈金城紧握着手中的56式突击步枪,却没有再看高锦堂那张惨不忍睹的脸。
曾达蹲在一旁,捏了下自己的鼻子,仿佛在强忍着什么,想说话又说不出来,最终还是高锦堂笑道:“曾老,我有个心愿,但也不强求”
说完,高锦堂撕开自己的衣服,露出一身的伤痕,手指在那划了一下道:“96年我追捕毒贩的时候,落在那群王八蛋手里了,好在我没有死,却落了一身疤痕,我妈死之前一直埋怨说我这副德行,总是会吓走那些来相亲的女孩儿,所以大半辈子过去了,没个媳妇儿,要是我死了能落个全尸,辛苦两位让美容师给我打理打理,再烧个纸人媳妇儿,我不要太漂亮的,能操持家务孝顺父母的就行,这个要求过分吗”
曾达和陈金城点了点头,高锦堂挥手道:“好了,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