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一大厮杀上(2/5)

在人类逐渐化的过程中,总有些特别聪明的才智之士,会把许多偶然的发现,逐累积起来,变成智能,不知自什么时候起,人类发现要熔化金以后,变成大金块。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引人的?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里跋涉,远赴这满是黄金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各样的人,都涌向那里。

-得到更多金块的人,会引起其它人的艳羡,但人人只要肯付,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是他的冒着鲜血的尸,顺着急湍的江翻腾去,清澈的江面上。白上,溅起鲜红的血,等到血越翻越多,自然而然,这段江,就属于私产了。

是不是来,来得是多还是少,就得看他们杀人是不是够狠、够快、够多。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

那有多好。

几万年下来,终于有一天,几个披着兽的土著,偶然拿着在河滩上捡来的金块,遇上了穿着衣服的,来自遥远的中原的文明人,发现文明人对金块的喜,远在他们的想象之外时,黄金的现代价值观,就开始确立了。

于是,就产生了一特殊的人,这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动,就是杀人。奉命杀人,杀人的后果如何,杀人的目的如何,他们一概不理,他们只知,当需要他们杀人的时候,他们就只有两个选择,杀人或被杀。

遍地黄金。随手可拾啊。

别笑,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在原始人的时代,猎增加,不缺,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着至无上的价植。

人,在江域,有一个特别的称呼:“金来”

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金块,当他人半个浸在冰寒彻骨的江中的时候,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着他们的刺刀,然后,当人家带着金块,抱着疲乏死的脚步,蹒跚地沿着江滩,回到简陋的栖所的时候,利刃挥动,结束了他人的命,他们得到了他人的金块。

真正捡拾金块的人,依然在豁生命捡拾金块,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有。

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险涉到及腰的急中去,谁机过人,凭脚趾踩踏的觉就可以辨那是卵石还是金块,谁肯向江更汹的上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块。

即使是这人,也不会选择被杀的,所以,杀人其实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如果人类是一的生,是一和平的生,是一不带侵略的生。如果人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简单说-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是一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的话,那么,情形就十分好。

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金块的原因之一?

“金来”多么动听的一个名称,可是这个名字,是浮在鲜血上的,就像狼浮在江上一样,也正像狼一样,眨眨就会消灭,而又一定

,再多的人涌到江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金块收起来。

更有的人。运用更大的力量,抢夺己有人占领了的地区。-切全是在弱的自然法规之下。自然行,优胜劣败。好象谁也未曾发过什么怨言,都认为天下事,就应该这样。

幸运的士著,在文明人,用金块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品。不幸的土著,由于手上有着金块,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

只是,可惜人类是人类。

大金块可以再化,可以通过-定的工艺程序,变成任何形状。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更多持有利的人。冲了一段江,在利刃挥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金块,必须听从他的分

于是,黄金的用途便不仅止于投掷野兽了,它有了新的价值。再久而久之,当人类发现这闪亮的东西,它的光辉,竟可以经年累月,绝不减退,它的价值,自然又了一层。

比石块有效。

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在江边随手可以捡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大量金块的消息,终于传了去。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