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起了《色戒》,讲起了张爱玲。
我首先问潇湘:“丫头,知道为什么李安在张爱玲的小说里,独独选了《色戒》来拍?”
潇湘摇摇头。
我:“《色戒》开始于一场麻将,终结于一场麻将,短短的几个小时里,一场倾国倾城的爱情发生了,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死去了,这样的小说,实在太适合一部电影,一出戏。
但要说它是一场倾国倾城的爱情,我不同意。它只是女人的一场爱情幻觉。”
潇湘的情绪被我带着走。
我继续说道:“以张爱玲的聪慧、犀利和少年老成,对生命的本质她很早就看得非常清楚,生命不过是一袭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子。为了袍子的华美,甚至为了袍子本身,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忍受着他必须忍受的不适:无聊,不堪,痒,痛…”
《色戒》中的主人公王佳芝,她的忍受方式有点特别,她用的是幻觉,她以为她遇到的是爱情,为了爱情,她可以放弃信仰,牺牲家国大计,乃至比那件袍子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生命本身。”
“她本是非常理智的人,男主人公易先生,和太太取道香港回上海,王佳芝能被‘组织‘选中为美人计的施行者,肯定必备两个基本素质:一是当仁不让的美丽,二是临危不乱的理智。以她的灵慧,当然在狡诈多疑的易先生和与他不相伯仲的易太太的面前没露半点破绽,以至于易先生以她为红颜知己,易太太以她为闺中密友。”
“可是,当她和易先生走进珠宝店后,当易先生将一只稀世的钻戒套在手指上后,她恍惚了,‘有半个她在熟睡,身在梦中,知道马上要出事了,又恍惚知道不过是个梦。她把戒指就着台灯的光翻来覆去地细看。在这个幽暗的阳台上,背后明亮的橱窗和玻璃门是银幕,在放射一张黑白动作片。’她以为是一切不过是梦,或是电影,珠宝店周围部署下来的刺客,她的诱饵的身份和易先生的汉奸的身份…所有的所有都是幻觉,除了她和易先生之间的爱情,这只钻戒光芒四射,让女人的理性瞬间无影无踪——女人并非物质的,她更容易受惑于物质所蕴涵的意义,不管这个东西价值连城,还是一文不值。前者如这只钻戒,后者如日本言情偶像剧《一百零一次求婚》中那个被当作戒指套在女主人公手指上的螺丝。王佳芝忽然觉得这个人是爱她的,一念之差,她放走了他。可是,枪声响了,这不是梦,是血腥的你死我活的现实。他并没有因为她放过他而放过她,他不仅杀死了她和同党,还有其他无辜者。”
“她死的时候一定充满了恨。以她背后的张爱玲的视角,婚姻和爱情本是充满了世俗的、功利的色彩,容不得半点幻觉。幻觉带来的只能是毁灭和恨。所以张爱玲写道:她临终一定恨他。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