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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小型碾米机(2/2)

里显现来。

法院开审之时,必须有至少十名以上的陪审团(陪审团从民众中取,给民众参与权,有否决与认可的权利),以期律法公正,不被私人挪用。

其实很简单,只要把法律凌驾于一切之上就行。

买好东西,两人也不在南州市停歇,就开车回宋家堡。

农机店中还有稻收割机,不过最便宜也要上万块,以宋文现在的财力,只能看看而已。况且他现在的青稻也不是很多,用手割就可以,至于脱粒,随便找块木板甩一甩,谷粒就自动脱落下来,本就不用机

互相制约,不由任何官府机构手,或许其中可能现什么猫腻,但却能得到最大的公正。有像香港那边的法律,比较开明。

比如说这房的事,或许可以这么

宋家堡隔村有个碾米厂,还有烘机,拿谷去碾或者烘的话,只要钱就行,本就不用买,所以宋虎才会到奇怪。

当有人想盖房的时候,可以向本地的房屋署(假设的一个专房屋的官府机构)申请,房屋署要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可以就通过,不可以要写明理由。民众若是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告。如果那人不听房屋署的劝告继续盖房,房屋署可以向法院提告,若是法院判决不能盖房,到时再由法院执行拆除。

看了一下,宋文就去宋明德买了一些竹叶酒的药材,回家用粉碎机磨成粉。并用小型碾米机把收上来的一些青稻去壳,而留下来的那一分青稻则开始育苗,准备秧。一切都好后,他就了如意扇。

可惜这些只是想象而已,当权者永远也不可能让律法凌驾于自己上,因为那相当于在自己脖上绑上一,与寻死无疑。再者说了,得这么死板,没有漏,怎么捞钱?

买了碾米机,他又了几百块到其他店买了台药材粉碎机,袋里本来就少的钱不知不觉又消失了一些。

“我想在湖边稻,自己碾米,省得跑来跑去,这台算是先买来放着。”宋文说青稻的事他还不想让人知,所以先隐瞒起来。宋虎听了也没再问什么,继续开着车。回到村里,饭店的泥桩已经浇筑好,就等着凝固后再继续浇筑上面的分,不过要等一阵了。

ps:今天就一章了,明天继续。大家议论从千米空掉下来不合理,我就稍微改了一下,让它变得合理一些,谢谢大家的意见,再谢谢大家的打赏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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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南州,宋文来到农机店买了台小型碾米机。碾米机是组装的,比较便宜,只要一千来块。也有不锈钢的,不过宋文现在袋缺钱,那玩意儿他还买不起,只能先买一台组装机凑合着用。

执政者总是说要把官员的权利关之中,约束官员。但总是说说而已,全然不见行动。…,

买饭店旁边旧房的时候,他几乎把上所有的钱都取了来,只留下几千块备用,如今又了两千多块,他觉自己已经穷得和路边的乞儿差不多了,或许比那些人还穷。

“阿文,你买碾米机什么?”宋虎开着车好奇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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