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做生意前期时还是脚踏实地比较稳妥,狂飙突进很容易摔跟头的。”
“那咱们现在着手搞这个,就不算狂飙突进了么?开一家大型超市需要多少本钱?”
“应该不算吧,市场经济搞了这么多年。国内的商业土壤应该已经够咱们播种了,我算了一下,剑走偏锋的话,咱们那一千万足够支撑起十家够规模的超市了,前期运作可能困难一些,等市场打开了之后,恐怕每个月都能再开一家分店。”
“剑走偏锋?什么意思?”
“做壳,赔本赚吆喝,等人气旺起来了就马上借鸡下蛋。前期时会赔一部分钱,但只要坚持住,之后就可以快速扩张了。”
刘志海显得很在意这个问题,又问道:“会赔多久呢?做多久才能借到鸡?”
我做出算命大仙的架势。掐指一算后说:“短则三月,多则一年。但我想应该不会超过半年,如果现在就开始做地话。最迟到年底我们就能建起第二批鸡场了。”
“前期要赔本赚吆喝…”刘志海不无担忧的说:“会不会抽血过多,影响酒厂那边的运作啊。”
“酒厂至少还能让咱们大赚三年。杀鸡取卵的事咱可不能干。临时抽血的话就抽钟表眼镜店的,我想一百万左右周立海还是能拿得出的。其实咱们的压力没多大,因为咱们酒厂好歹也是市里的纳祟税标兵,找银行贷款几百万地话。争取一下还是不成问题的。”
“银行?哦对。我怎么把这只鸡给忘了…”刘志海展颜一笑,像吃了定心丸一样,彻底放下心了。
“什么这只鸡?”周青刚刚从思考中回过神来。插嘴问道。
我翘起二郎腿悠闲的喝着咖啡,笑嘻嘻的回答她说:“他说呀,银行是咱们家后院地一只鸡,养了这么久,也该把这只鸡抓来给咱们下下蛋啦!”
在一个千里扬沙的午后,我、刘志海和周青一行三人登上了由北京返回江城的列车。
北京地春天是那样的干燥,以至于周青多次抱怨,说她地皮肤被风干的像一张砂纸,她连摸都不忍心摸。
我好奇的上去摸了一把,被她一巴掌把爪子抽了回来,不过指尖的触感滑腻腻地,有种鲁迅笔下阿Q摸小尼姑脸蛋时地那种感觉,我把我的想法悄悄告诉了刘志海,没想到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背后学给了周青,害我被她在腰上扭了个紫色地印子。
临行前我们去了趟西单和王府井,我发现自己的情商依然低下,逛了两圈也没选好给女孩们的礼物。最后在刘志海的指点下我买了两条镶嵌着蓝宝石的纯金项链,想想又觉得戴这种东西过于招风,若是因此给女孩们惹来麻烦反倒好心做成了坏事,灵机一动又返回金店里,让工匠稍加改造,把两条项链改成了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