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三百零七章夏洛克?福尔mo斯2(2/2)

“给各位推荐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斯探案集》。绝对的神作!为了看它,我到现在还没吃饭呢!我敢担保,这是我看过的最完的侦探小说!福尔斯的演绎推理法简直酷毙了!”

楼主说的没错,《福尔斯探案集》是一本堪称伟大的侦探小说!

演绎法,这真是我看到过的最酷的推理手段了!

福尔斯他总能据我们不会注意的一些小痕迹推理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而他的推理过程每次都是那么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完全合情合理!

7楼:“我是在英国的华侨。我们华夏有句话,叫‘无形的装最致命’!福尔斯随破一些事情,比方说华生去过阿富汗,那个送信的人是个退伍的军曹等等,这范实在太致命了!我已经被他秒杀了!”

《福尔斯探案集》第一天的销量并不,但它的碑却是注定了在之后几天里,它的销量将一次又一次地震惊英国!

侦探之家(英国最大的侦探小说论坛)。

6楼:“长篇《血字的研究》超,四篇短篇中,《波希米亚丑闻》和《红发会》也超,就算是个人认为稍差一些的《份案》和《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也是当今侦探小说界中的平了。推荐!超级推荐!侦探迷若是错过了,必将后悔一生!”

仅仅一篇《血字的研究》。就让他毫不迟疑地为《福尔斯探案集》冠上了一个词——“伟大”!

3楼:“楼主是托吧?华夏人能写什么好的侦探小说?从没听说过!而且,听说ye才仅仅19岁。”

想到这儿。他甚至连剩下四篇短篇都来不及看,便急急地拿起手机,翻开通讯录,给几名好友拨了过去。



在书里面,福尔斯破案不靠运气和巧合,凭借的是实力!凭借他的观察和推理!

——

4楼:“楼上两位,我一开始也是跟你们一样的想法,但因为闲着没事,就在书店里看了起来。这一看起来,就看迷了!虽然我在书店里就把它看完了,但我还是把它买了回来。

1楼:“你说的是那个华夏人ye的《福尔斯探案集》吗?我没买,真的很好看?”

2楼:“看到它是跟《审判》一起版的,又特意将故事背景设置在了我们英国,而作者本人偏偏是个华夏人,据我的推理,这应当是一本趁机来我们英国圈钱的垃圾小说,所以,我没有买,我也不建议大家买。”

5楼:“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楼上好像是副版主吧?这本华夏人写的《福尔斯探案集》真的不是圈钱之作?真的非常好看?”

。。。

布朗看福尔斯的时间是比较晚的了,因而,在他忙着激动不已,忙着通知好友时,网上,凡是看过《福尔斯探案集》的英国人早已议论了起来。

熟悉,代倍增啊!要不是我知这是本小说,恐怕真要以为有福尔斯这么个人了。”布朗满心敬佩地自语,旋即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叫:“对了,我要赶打电话给我的朋友们!让他们也知这本伟大的侦探小说!”

看来,是时候去买一猎鹿帽,再买个烟斗了。i’m-sherlock-holmes~哈哈哈~”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