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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四章大结局完(6/10)

正值十冬腊月,大寒节气大概错不了。让她感慨的是,当年她来到这个世界,开办炒药作坊的时候,玉凤和钱大牛刚刚成亲没多久,一恍惚间,他们俩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邱晨恍然,看着眼前的淘小子,不由心生感叹。

“行!”那孩子微微一愣,随即爽快地点头答应了,朗朗道“我爹叫钱大牛,我娘姓刘,我也不知道她叫啥名儿,平日里村里人都叫她大寒娘…那啥,我生在大寒节气,我爹就给我起名叫大寒!”

下意识地摸摸自己脸颊、鬓角,邱晨自失地一笑,收敛心神,笑道:“是我先问你的,你先回答了我,我就回答你!”

自己离家尚不足五年,走到村头,却已经被新长起来的孩子们当成了陌生人!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嗯?你咋会说安平话?”那孩子似乎有些疑惑,眼前这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陌生人,怎么会说他们这儿的土话?不像前几天那些跟着林家公子、小姐回来的人一样,都说着京城的官话,让人听不懂。

一边递出糖果,邱晨一边和声询问:“你是谁家的?叫啥名儿?”

看着几个孩子,邱晨笑容满面,翻身下马,并顺手从马匹的褡裢中摸出一包糖果来,递给为首的那个孩子。这个小子就是刚刚爬的最高,喊的最嘹亮的那个猴儿,只穿了个牛鼻犊裤,精赤着上半身,皮肤黑亮,却不是太瘦,小胳膊小腿都挺结实。六七岁的样子,刚刚留头,头发散乱着披在脑袋上,只在发顶绑了个朝天的小辫子,如同顶着个鸡毛毽子,看上去格外地逗笑!

两声突兀而起的呼喊,从棠梨树上响起,邱晨抬眼看过去的时候,几个半大小子如猴儿一般,从树梢上簌簌簌簌出溜下来,还有几个从路旁的灌木丛树棵子里钻出来,衣衫上沾了灰土,头顶上还挂着树叶草屑,孩子们却都不理会,只张着一双双大大的黑眼睛望着邱晨和她身后的随从,满眼警惕,也满眼好奇,还有看着几匹高头大马的羡慕和崇拜!

——“来人啦!来人啦!”

邱晨吃了一惊,随即恍然。

村头的几棵棠梨树近了,邱晨正要握住缰绳控制胭脂减速,却发现,胭脂仿佛感应到了她心里所想,速度竟然自动地放缓下来,等到了棠梨树跟前,更是几乎成了踏踏而行。

超过黑马闪电之后,胭脂没有了分心之物,似乎也察觉到了眼前的景色道路,也似乎同样因为回家欢喜起来,竟然唏律律嘶鸣一声,马蹄奔腾的速度陡然再次加快,铆足劲儿往回家的方向冲去。

此时,胭脂又一马当先冲到了前头。邱晨这一回没有控制它,任由它撒开蹄子往回飞奔。

反而是胭脂,总是憋着一口气,每每一有机会,就给黑马闪电吃点儿小亏,一有机会,就总想着超越黑色闪电一头,一雪前耻。

对这个结果,邱晨不以为意。看过林旭套马的一手本事后,她已经知道这个当年羞涩爱脸红的孩子已经长大,已经超越了她许多。身为大嫂,更像是母亲的邱晨只有欣慰,没有半点儿不高兴。

个头比胭脂还高,腿也长,曾经跟胭脂比赛过一回,竟堪堪压了胭脂半个马身。这其中固然有邱晨骑术稍逊的原因,也已经证明了,闪电是一匹很不错的马。胭脂可是大宛马,不说日行千里也差不多,闪电能够跟它一较高下,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林旭骑乘的就是他从野马群中套回来的黑马,他给它起名为闪电。黑色的闪电。

叔嫂俩对视一眼,不由自主地驱赶马匹加快了速度。

曾经的天外来客,不知何时,已经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当做了自己的家,自己的故乡。这里,有她熟悉的山石草木,有她熟悉依恋的乡音,更有相近相亲的父老乡亲。

仍旧一身男装的邱晨端坐在马上,目光四望,看着这熟悉的一山一石,一草一木,满心喜悦和久别归乡的激动。

回来了,阔别多年的乡村,阔别多年的乡亲。

林旭也已经学有所成,已经有了秀才功名,今年秋天,他还要去正定府参加乡试。他有信心顺利通过,届时,他就成了举子,来年就能参加京城的春闱会试…经过多年的刻苦和积累,他已经磨去了当年未能参试的些许不甘,剩下的只有满满的自信。

从那一回走出去,邱晨一发不可收拾,先是跟回春堂廖家合作制药,继而开始收购、炒制罗布麻茶…曾经家徒四壁,没有隔夜粮的一家人,谁也没想到,如今不仅是富甲一方,邱晨更是嫁入了京城,嫁给了当世最英雄靖北侯,成了靖北侯夫人,还获封了安宁郡主。

她们叔嫂两人,这些年似乎一起出入的时候很少,聚在一处的时候也少的可怜,可他们之间的情分并没有冷淡,关系也没有疏远,如今,再次一起回家,两个人不由地都想起了当年,他们两个人带着阿福阿满两个孩子,背着一块茯苓,一捧五味子,正是从这条路徒步走出去,只为了换取一家人接下来的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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